王兆槐:盐绥苗族垦荒区政务兼任剿匪大队长

云南风云梦幻 2024-11-08 10:04:46
王兆槐:盐绥苗族垦荒区政务兼任剿匪大队长

夏吟云南人物 2024年11月07日 11:30 北京

王兆槐(1885-1945),又名期同,男,苗族,云南鲁甸县乐红乡白岩脚人。

清光绪三十二年,王兆槐到贵州威宁石门坎英籍传教土柏格理创办的教会学校第一班就读,后因家庭贫寒而辍学回家务农。

1920年携妻儿迁大关县天星乡纸厂沟,之后再迁大关县吉利铺,民国20年迁现盐津县滩头乡生基村,租北甲地主欧毅夫的土地耕种。

1936年,盐津县在盐绥交界部苗族居住地置“苗族垦荒区”,下属4个保,包含两碗镇境的三角、 成凤、两碗、花坛和太平镇复兴村的边沿结合部为一、三保辖区,委任王兆槐主持垦区政务,兼任剿匪大队长。

盐津县政府特许苗民垦区不拉兵、不派款。

川、黔、滇边境苗民获悉,纷纷迁入。到1940 年,垦区苗民1500余户近万人口。

同年,王兆槐发起开办杨家湾小学。

学校由百姓投工捐料修建,派王天爱、杨胜桥到贵州威宁县石门坎请求“循道公会”派教师,给经费。

循道公会只派王盛帮到杨家弯小学执教一年返回,学校被迫停办。

1938年,土匪经常在盐津、绥江、大关、永善等县边境地区抢劫过往客商和村寨,“开毛边”。 捆、绑、烧、杀,甚至大白天抢劫箭坝、串丝坝、锯龙场等街市。

面对匪情,王兆槐一边组织剿匪队伍,发动苗民购买和自制武器、毒药,进行训练;一边严密防范,在垦区险要隘口设卡,白天设哨把守,夜间垫枪、垫弩备,处置值守懈怠、知情不报等失职渎职人员。

同时,惩治同流合污,凡与土匪有勾连者,轻者支付剿匪武装的生活费和草鞋钱,重者驱离垦区。

然后,抓住时机,先后组织5次大的围剿,包括捣毁核桃梁子大岩洞匪巢、破大兰地与三合头抢劫,毙匪3人、匪犯二等坪,毙匪6人,匪再犯二等坪,毙匪6人、伤10余人、智擒普洱箭坝乡匪首杨蛮子等。

剿匪功绩得到盐津县政府奖励。

1938年,盐津、绥江两县交界地区开始种植鸦片,盐津县政府令王兆槐负责清烟禁植。

王兆槐率禁烟队到两碗乡滥坝山、新滩、石燕、花坛、成凤和箭坝、串丝、龙台、黄坪、正沟,以及绥江县辖的复兴、盐井、二溪、罗汉坪等地摸清鸦片种植情况后,召集乡长、保长、甲长晓以利害,落实清烟禁植责任,限期铲除。

1940年初,王兆槐的禁烟队兵分两路督查,抓禁烟中阳奉阴违的汤老三手捧烟苗游街示众,垦产区内的烟苗很快铲除。

垦区又在二磴坪后的万家屋基建校,经王兆槐多方协调,石门坎循道公会派朱太仁垦区传教土、朱学理任垦区小学教师。

1944年,各保成立保国民学校,第三保国民学校设在两碗三角村锣锅道坪社锣锅。

民国《盐津县志》记:“初,县长杨文龙编之为特别保,令苗民王兆槐为保长,以资约束。征兵款,特准豁免。苗民尚能团结,御匪亦力,对于政令颇能遵守,禁烟兴学略著成效”,“后编四保, 作垦荒区,......凡绥盐交界山地,皆苗民垦区”。

在这一段历史时期内,土匪不敢肆意妄为,社会稳定。

1945年8月,王兆槐病故于生基乡坛罐窑,终年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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