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必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夏启航讲案事 2023-11-21 19:17:21

以审判为中心,也主要体现在刑事案件里,毕竟刑事案件涉及到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这三个流程。

以审判为中心是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大势所趋。以往的案件,公安的侦查确定后,走检察院、走法院会更有形式感和程序感,公安定的调子,后续就这么贯彻了。就好像公安只要认定一个人有罪,那检察院也要认定其有罪,那法院也要认定其有罪。这种以侦查为中心的思想,容易造成司法不公、冤假错案。

不能公安侦查后移送的案子,就一定是板上钉钉;也不能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子,就一定是毫无疑问,也不能法院只要审判的案件,则被告人一定要被判处有罪。那如果是这样的话,刑事三程序、三机关的意义在哪,这种严格司法、依法办事又体现在哪。

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些都是为审判进行的准备工作,而法院是负责审判的。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罪、有罪的话怎么处罚,是法院说了算。法院审判是具有权威性、决定性的,而审判才是诉讼的中心。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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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启航讲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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