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那篇文章,分享了合肥某设计院院长落马的消息,并分析了可能的原因。
实际上,随着反腐败斗争的逐渐深入,近年来已经有不少设计院领导被查处,而且几乎都涉及到了经济问题。今天就结合案例来分析一下,设计院领导们都有哪些搞钱的“野路子”。
一、受贿与贪污
1.巨额受贿
长沙某大型设计院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廖某在2005-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职务升迁等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94万元,构成受贿罪。
2.贪污国有资产
这条一般发生在设计院改制过程中,有不少国企设计院是从事业单位改制而来。
之前曝光的某县建筑设计院原院长高某在单位改制过程中,隐匿未收回的设计费1447万元,将其中289万元私分,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另通过虚报合同侵占单位资金22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滥用职权与违规操作
1.干预招投标
这一块主要是设计院内部的一些招标,设计院也会涉及到设备和服务采购。某些设计院领导会干预招投标的过程,通过预设招标条件、收受设备“回扣”为自己或者特定关系人牟利。
2.利用职权谋私
一般是通过违规安排亲友承接项目、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等方式谋取私利,这种相对比较隐蔽。
比如之前曝光的北海市某建筑设计院原院长朱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
三、违反廉洁纪律与财务管理制度
1.“靠企吃企”行为
原枣庄市工业设计院副院长刘某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违规经商办企业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南充水利电力设计院原院长黄某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
2.隐瞒个人收入、截流员工产值
湘西某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原院长米某瞒报个人收入,违规接受礼品礼金;
枣庄某设计院副院长挪用公款搞小金库,将员工产值截流,被查处。
四、腐败造成的恶果
1.晋升机会被权力寻租替代
部分院长通过操控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环节收受贿赂,导致基层员工即使能力突出也难以公平竞争。长此以往,设计师们很难专注于技术提升,所谓“画图好不如会跑关系”,行业生态被破坏。
尤其是像廖某这样的“专家型”院长腐败,使得基层员工对专业技术失去信仰,年轻人才加速流失。
2.技术价值被利益输送取代
当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核心业务被院长操控,基层员工的技术成果可能沦为利益交换的附属品。
3.薪酬体系被腐败侵蚀
设计院普遍采用“预发低工资+年终产值分配”制度,基层员工收入高度依赖项目回款。但院领导贪污、挪用公款(如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会导致年终奖缩水甚至无法兑现。
在系统性腐败中(如企业改制案中),基层员工常被要求配合虚开发票、伪造验收材料等,被迫走上某些领导的“贼船”,一旦事发则面临连带追责。
总之,这些设计行业的“害群之马”极大地败坏了风气,损害了基层设计师的权益。行业的崩塌,这帮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高物质低待遇的名利场廉洁自律本来就是反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