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广州市住建局挂出一份新通知,是关于小区和楼宇更名的规定。
根据新规,如果楼盘还没卖出去,只要出具一份盖有公章的证明,说明楼盘确实还没出售,并承诺对更名后的法律责任负责,就可以申请改名。
对于那些已经部分或全部卖出去的楼盘,改名字可不是开发商一句话的事儿。
按新规,必须要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而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而且,新名字不能乱取,得按照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楼层数等指标,遵照《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来命名。
另外,在办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时同步考虑采用以原小区名称派生命名的道路的更名。
所以,业主朋友们,未来如果自家小区要改名,你们都有最终的决定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