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因救人而不幸溺亡的英雄,家属欲为其申请见义勇的诉求却多次被当地一家早已注销多年的见义勇为促进会以红头文件的方式驳回。
这件荒唐事发生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
中国网湖北头条号报道,2020年5月,襄阳市襄城区退伍军人张文辉和朋友到谷城县一景区游玩,吃过晚饭后,其中一名同伴在河边清洗时落水,张文辉在救起同伴后因体力不支不幸溺亡。
事后,张文辉父母按照属地化要求来到谷城县委政法委说明情况,填写《见义勇为申请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希望当地能对张文辉勇于救人不幸溺亡的义举进行认定和评选。
2020年12月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以[2020]3号红头文件作出《关于对张文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表扬通报》。不过张文辉的父母对《通报》内容不予认可,他们希望的是当地能将张文辉救人的义举评选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颁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
2021年1月,在经过襄阳市政法委对此事作出复核通知后,同年6月,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作出谷义会[2021]1号《关于对张文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关于张传兵、张智菊请求对张文辉的行为重新作出处理的决定的回复》,认为张文辉救助他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综合事发前后的情况来看,存在明显瑕疵,故维持之前促进会关于对张文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扬的结论。
也就是说,张文辉的行为可以通报表扬,但是不能评选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对此,张文辉的父母感到不解,明明自己的儿子是在救起他人时不幸溺亡,为什么谷城县就不能给予他应得的认可呢?
而更令他们难以接受的是,2022年11月,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再次作出“关于张传兵、张智菊夫妇对其子张文辉见义勇为事件诉求的回复”认为:张文辉救人属于法定救助义务,构不成见义勇为。鉴于张文辉在同行人员落水后有勇于救人的行为,出于人文关怀和人民情怀,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给予张文辉见义勇为行为的通报表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正确适度的褒奖。
从2020年12月“决定对张文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到2022年11月认为“张文辉救人构不成见义勇为”。两年间,张文辉的义举行为在谷城县历经了跌宕起伏的反转。不要说张文辉父母的不认可,连听闻此事的网友都感到诧异。
朝令夕改,后一次结论推翻前一次结论,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的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令人费解。
而更令张文辉父母不解的是,经他们查询,就张文辉是否能够评选为见义勇为而多次发文的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竟然是一家早已于2017年注销的社会组织。
也就是说,一家并不存在的组织却在两年时间内,一而再再而三就张文辉能否认定为见义勇为而指手画脚,作出决定,这家子虚乌有的组织整整消耗了张文辉父母数年时间。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也就是这家早已不存在的组织竟然还在今年2月24日,授予退伍老兵方某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按照相关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张文辉的勇救他人导致自己溺亡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见义勇为?目前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作为一家已经注销的社会组织已经无权认定。
那么,张文辉的行为是否为见义勇为,谁来认定?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在注销状态下仍然开展工作,行使见义勇为认定的权力,是否已经违法?是否已经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由此造成的这种种后果谁来负责?
这一地的鸡毛令人尴尬。
依法施政,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