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3年6月24日,青海海东男子卓有庭寻找妻子时留宿在岳父母家,当晚为妻子离家之事与岳父(殁年73岁)发生争吵,卓有庭遂用秤砣朝岳父头部连续击打了数下,并用鞋带勒住颈部,致岳父颅内出血死亡。接着进入岳母(殁年65岁)和妻妹(时年22岁)居住的房间与岳母发生争执,又持菜刀朝岳母头部砍了数下,并夺下岳母手中铁棒朝头部击打数下,致岳母失血性休克死亡。期间,卓有庭持菜刀朝上前劝阻的妻妹头部砍了数下,为防止呼救用手绢塞住妻妹的嘴,并用绳子捆绑妻妹双手,后持菜刀威胁奸淫了妻妹。案发后卓有庭乘着夜色仓惶逃离,以“刘发财”身份给牧民放牧度日,在担惊受怕中苟且偷生隐藏直至2020年5月25日被抓获归案。
【叶律说法】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卓有庭因为琐事与岳父母发生冲突,竟然痛下杀手,将两人杀死,还奸淫妻妹,案发竟然逃亡十七年,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对于动辄用刀捅人的突发事件,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往往是不确定的,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结果,均在行为人的故意之中,因此应当以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行凶男子卓有庭持刀捅刺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本案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属于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罪。从这个角度来说,行凶男子卓有庭要被从宽处罚。但是卓有庭的犯罪行为,造成两死一伤,犯罪后果十分严重,要被判处死刑。卓有庭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妻妹,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对其应当数罪并罚。
2023年2月10日,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卓有庭执行了死刑。
————————————————
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避开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