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派出所民警带枪的窘境

我是说事小门童 2024-03-15 12:38:54

:警察依法佩戴公务用枪,本是一种责任和荣誉的象征。因为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只有警察才具有依法佩戴枪支的资格,没有之一。

警察依法佩戴枪支,也是出于其履职尽责的必要性,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利益,也是保护警察自身人身安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的规定,在警察处置15种有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情节下,就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

但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在处理日常警情过程中,同时需要控制现场事态,综合研判当前形势, 进行请示汇报。

同时,警察在佩戴枪支过程中,需要时刻确保枪支安全,一旦枪支出现问题,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至少也是需要背负行政处分。

这一现象导致基层派出所民警对于佩戴枪支,具有排斥情绪。一般情况下,值班带队的领导直接指定下属民警携带枪支,基本不会本人持枪。

但是,基层派出所民警不携带枪支处理日常警情,在遇到极其特殊的具有极端暴力行为的违法行为时,警察本身极其容易受到伤害,又会使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收到损失。

如何破解这一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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