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报警后被推诿,正确的报警方式介绍。

我是说事小门童 2024-03-15 12:38:49

报警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处理各种纠纷,寻求警务人员帮助的必备技能之一,但是,正确的报警方式,又应该如何进行呢?

当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时,作为当事人又应当如何证明,自己曾经寻求过公安机警务人员的帮助?

报警方式之一,优先选择拨打警匪热线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

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制度规定:110指挥中心会对每一个报案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有条件的情况下,还会对通话录音长期保存。

同时,绝大多数公安机关都会广泛运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特定的数据库,要求每一次承担处理警情的警务人员对其所处理的警情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包括:处理警情的警务人员姓名,时间,事发地点,事由,涉及人员,处理结果,是否构成案件等等。

经过上述技术处理结果,此次报警活动的相关信息,都被详细的记录下来。

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是遵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机关负责举证责任,并不用担心,任何可能出现的篡改行为。

如果选择现场报案的方式,依据2024年《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工作规范流程规定,接待群众上门报案,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既做出“三个当场”的承诺。

只有对于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事项,应当立即告知报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

当然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无需遵守上述规定。

一份加盖公章的受案回执,足够可以证明个人曾经寻求过公安机关警务人员的帮助。

通过以上的报警方式,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维护个人合法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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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事小门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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