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少年私闯农场玩耍致2死1伤,家长索赔71万被法院驳回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不是农场主的错,而是家长监管不力!”
“好无聊啊,我们出去玩吧!”
“我知道村东头有个大农场,咱们去那里探险怎么样?”
炎炎夏日,小明(化名)和两个表兄弟在家里实在闷得慌。三个孩子,年纪最小的8岁,最大的也才10岁出头。他们商量着要出去找点乐子。
三个孩子溜达到了村东头的一个大农场。眼尖的大表哥发现了一间彩钢房,兴奋地喊道:“瞧!那边有个房子,我们去看看吧!”
房门紧锁,但他们发现墙上有个小洞。“嘿嘿,我们钻进去看看里面有什么!”小明坏笑着说。
三个小身板轻松钻进了彩钢房。里面堆满了化肥和农具,孩子们爬上爬下玩得不亦乐乎。突然,小明发现了一个装满瓶子的纸箱。
“哇,这些瓶子里装的是什么啊?”小明好奇地问。
“看起来像是农药,”二表哥说,“咱们一人拿一瓶出去玩吧!”
三个孩子各自抓了一瓶农药,又从小洞里钻了出来。刚出来,小明就看到门口放着一个超大的水桶。
“嘿,这桶够大,我们钻进去玩吧!”二表哥兴奋地提议。
三个孩子你推我搡地爬进了桶里,还把桶盖给盖上了。玩着玩着,小明突发奇想:“咱们把农药倒进桶里看看会发生什么?”
说干就干,三个孩子打开农药瓶,把里面的液体全倒进了桶里。
谁知农药一挥发,三个孩子很快就晕倒在桶里。等到晚上家长们找到他们时,两个孩子已经不幸身亡,只有大表哥被抢救了过来,但也造成了严重的脑损伤。
事后,警方调查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不予立案。小明的父母悲痛欲绝,一怒之下将农场主和承租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71万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农场主和承租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场主和承租人认为,他们没有责任。他们称,孩子们应该有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明白不该擅自进入他人房屋。
而且农药包装上有明显的危险标识,10岁的孩子应该能识别。他们还援引了《民法典》第34条,认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小明父母则认为,农场主和承租人存在重大过失。他们指出,农场内存放剧毒农药,却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他们援引了《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农场主和承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孩子死亡的具体原因。
由于家长不同意对孩子进行尸检,法院只能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结论,认定孩子是因急性窒息而死,与农药中毒无直接关联。
法院进一步指出,孩子窒息与水桶有关。但水桶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农场主和承租人均不承认水桶是自己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小明父母无法证明水桶的归属,因此其索赔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明父母的诉讼请求。
网友评论道:“这哪是农场主的错?分明是家长监管不力,孩子们太调皮捣蛋了!”
这起悲剧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要教导孩子不要随意进入陌生场所,不要接触不明物品。
农场主和承租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对于危险物品要妥善保管,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遇到意外事故要保留证据。本案中,如果家长同意进行尸检,也许结果会有所不同。
法律维权要讲究策略。在起诉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这起案件中,谁才是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是疏于管教的家长,还是安全意识不足的农场主?抑或是调皮捣蛋的孩子们?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