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分钟】关于电子报税标记

毕马 2024-02-28 16:02:02
2024年开始,利得税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电子报税,但香港税务局要求所有跨国企业于2025年(或将更新至2026年)必须转用电子报税, 并将于2030年全面推行至所有纳税人。 对于利得税电子报税,香港税务局需要所有的纳税人将需要提交的利得税计算表及财务报表转换成指定iXBRL格式,并将相关数据标记也就是所谓的tagging。 在本年度,香港税务局列出利得税计算表大概有430个必须标记的项目,而财务报表方面就大概有280个。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利得税纳税人不需要上传财务报表的签署原件,但也需要按相关法例要求,基于经审计并已签署的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而纳税人也需要提供财务报表的签署日期。 如果您需要任何关于税务合规的协助,特别是关于电子报税与相关文件的标记和准备,欢迎与我们联系。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及其关联实体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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