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分钟】关于电子报税方式

毕马 2024-02-25 16:16:08
香港税务局要求跨国企业在2025年(或将更新至2026年)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并且将于2030年全面推行至所有纳税人。 现阶段,纳税人可以自愿采用电子报税,还可以选择以两种方式签署报税表,分别是电子方式和半电子方式。如果采用电子方式提交,签字人需要通过电子证书、 “税务易”账户或者“智方便”账户作为身份认证;另外一种的半电子方式,就是把简化版利得税报税表打印出来,由签字人实体签字后提交予税务局。 除了以上方式,纳税人可以委任服务提供者处理利得税报税事宜。作为服务提供者,毕马威可以为您提供从报税文件准备、签署和向税务局提交报税表整个过程的全面服务。 如果您在税务合规和电子报税方面需要协助或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及其关联实体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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