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胜、傅友德并未犯罪,朱元璋为什么要故意找茬,将两人赐死?

素戈儿 2024-12-24 14:39:59

明初,朱元璋借胡蓝党狱大肆屠戮功臣,“诛连死者且四万”,“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事后,还颁布了《昭示奸党录》与《逆臣录》,将其“罪状”公诸天下,以示惩戒。

洪武二十六年九月,朱元璋以胡、蓝二党诛杀过当,下诏曰:“今后赦其余党,皆勿问。”

然此诏颁布后不久,大将如颍国公傅友德、宋国公冯胜等亦相继被赐死。

但唯独冯胜、傅友德被诛后,朱元璋始终未说出个所以然,而是直下一令“赐死”。

傅友德、冯胜究竟缘何被诛呢

传统的看法是:傅友德大抵是因洪武二十五年“请怀远田千亩”,受到朱元璋猜忌而被诛。

这是史籍所载傅友德的唯一“大过”。

而冯胜被猜杀,“失在于不奉命擅归,而多欲次之”。

即一个以贪欲获罪,一个则因恃功骄纵而“得祸”。

事实上,傅、冯之死因并无任何区别,且与蓝玉的死因亦完全相同。

蓝玉党案是明初皇室内部斗争的必然产物。

蓝玉身为皇太子妃舅父,功勋卓著,既是元功宿将,又系皇亲国戚,势必卷入皇权斗争的漩涡之中,最终成为皇室的牺牲品。

而傅、冯被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雄猜好杀”的朱元璋既然不放过蓝玉,自然亦不会饶恕傅友德、冯胜。

汤和自知酒后失言,从此先窥意旨,处处迎合,故意显示自己无能,才得以善终。

《明史·汤和传》赞曰:“东瓯(汤和)乞身旧第,以明哲自全,皆卓然非常人所能及”,确是许多功臣望尘莫及的。

然“胜、友德用材武,且名位极”,又不甘激流勇退,更重要的是与明初皇室有着密切的姻亲关系,不自觉地陷入了皇权斗争的泥沼之中。

故蓝玉被诛后不久,傅友德、冯胜亦相继被赐死。傅友德,安徽宿州人,“骁勇绝人,累立大功”。

“自洪武元年以后,北征及平蜀平滇,功冠诸将,不闻有纤毫罪状”。“帝屡敕奖劳”。

洪武三年因功封颍川侯,洪武十七年进爵颍国公。

洪武二十五年加太子太师,“寻遣还乡”。其子傅忠娶寿春公主,女为晋世子济火喜妃。

可见,傅友德与皇室关系密切,并与晋王结成儿女亲家。

晋王朱木冈系太祖第三子,洪武三年封,洪武十一年就藩太原。

史载,晋王朱木冈“修目美髯,顾盼有威,多智数。”

然性情骄纵,早在就藩途中曾因鞭笞膳夫,受到朱元璋的严厉训斥;就藩后,亦“多不法”。

有人曾告发他有篡位的“异谋”,朱元璋本欲严加治罪,因皇太子朱标“力救得免”。

此后,晋王虽小心谨慎,“待官属皆有礼,更以恭慎闻”。

但老谋深算的朱元璋必定不太放心,尤其是晋王还有个身经百战、足智多谋的儿女亲家傅友德。

从朱元璋撰写《皇明祖训》和《御制纪非录》等书来看,他对维护宗室内部的稳定常萦系于心。

为消除隐患以安皇室社稷,朱元璋决难放过傅友德。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即将其赐死。

由此可见,傅友德被杀并非因其“贪欲”所致。

近年来有论者囿于成说,一味指责傅友德贪得无厌,其被诛“纯然咎由自取”。

诚然,在功臣多遭诛杀后的洪武二十五年,颖国公傅友德还“请怀远田千亩”,固然有失本份与昧于时局,但既是公开请田,也算不得奸恶,不料朱元璋却怒斥说:“禄赐不薄矣,复侵民利何居?尔不闻公仪休事耶!”

显然,在朱元璋看来,他“待有功不薄”,而功臣中仍有“不知分限”的,故对傅友德的“请田”甚觉不满。

但这只不过是细小之失,尚构不成杀身之祸。

所以朱元璋当时亦并未诛杀傅友德。

然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太子朱标不幸病逝。

当时朱元璋已年逾花甲,年幼的太孙朱允火文被立为皇储。

“懿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而傅友德“不闻有纤毫罪状”,但为皇权计,朱元璋亦不惜“以区区小过,纵无穷之诛”。

而傅友德“请田”之事,则成了朱元璋杀害傅友德的绝好借口。

可见,朱元璋的种种举措,虽有为了“治体”而打击防范功臣的骄纵,也有出于“私计”而滥发淫威渔肉臣僚的企图。

平心而论,朱元璋对功臣的疑惧和抑制很不利于君臣关系的平和。

至少如朱国桢所指出:“论者动曰宽仁大度,曰爱惜功臣,此可论本心不可论作用。”

因此,那种认为傅友德以贪欲获罪,“纯然咎由自取”的看法,无疑忽视了明初皇室内部的斗争,不仅违背历史事实,难以令人置信;而且完全站在皇权立场论是非,很不公允。

傅友德死后仅三个月,冯胜亦被赐死。

冯胜,安徽定远人,“雄勇多智略,”“喜读书,通兵法”,是一个很有韬略的开国名将。

大将军徐达死后,他一直主持北边军务,“数出练兵临清、北平,出大同征元遗众,镇陕西及河南。”

因“胜功最多”,封为宋国公,位居开国功臣第三。

曾兼太子右詹事及太子太师,其女为周王妃。

洪武二十年,冯胜在平定东北中为主帅,战功卓著。

可就在班师途中,有人告发他“多匿良马”,“求大珠异宝”等,即使是事实,充其量过失而已。

但朱元璋听说后竟勃然大怒,不等他回朝,就传令“收胜大将军印,命就第凤阳,奉朝请,诸将亦无赏。”“胜自是不复将大兵矣”。

谈迁不平地说:“易赏为罪,何以劝功!噫,菹醢功臣,浸浸乎其渐矣。”冯胜何以被疏斥呢?有论者认为这是朱元璋保全功臣良苦用心。

因为朱元璋的看法是,功臣们“有功则骄恣,畏法则检束,检束则不敢为非也”,其实,这只是美妙的托辞而已。

而冯胜的被疏斥主要是朱元璋疑心冯胜与周王不同寻常的接触会危及皇权。

因为冯的女婿周王朱木肃又是个不安本分之人。

朱木肃是朱元璋第五子,初封为吴王,后改封为周王,洪武十四年就藩开封。

洪武二十二年十二月,竟擅自离开王府到了中都凤阳。

朱元璋闻讯大怒,拟将他徙往云南。

“寻止,使居京师”,让朱木肃的长子掌管王府事。两年后才让他归藩,“亦皇太子调护力也”。

周王此行目的何在?史书未明确记载,但冯胜乃周王岳父,自洪武二十年十日就第凤阳后,便与周王断绝了来往。

因而,周王此行很可能是去秘密会见冯胜。

按理,女婿去见岳父乃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素来猜疑心特重的朱元璋,晚年更是“多所猜忌”,“而胜号为雄勇,又时时失上意”。

故朱元璋断难轻饶冯胜。

早在蓝玉被诛的当月(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冯胜即被召回京师。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又“手诏以家人违令琐事频频戒谕,至云`祸福之来皆人自致,念卿兄弟相从,开国有功且连姻亲,不忍不为卿!”

对此,清人钱谦益颇为感慨地说:“君臣之际猜疑切责如此,求其令终岂不难哉!”25笔者认为,朱元璋对冯胜如此猜疑切责亦非毫无道理。

冯胜与周王毕竟是姻亲关系,且交往密切。纵然冯胜不会图谋不轨,亦难保周王无“异谋”。

史载,“建文时,(朱)木肃时有异谋,长史王翰数谏不纳,佯狂去。”所谓“异谋”,显然是指欲夺取皇位之事。

周王是个颇有才干的人,有此野心亦不足为奇。

王翰数次劝谏他,他都不听,致使王翰佯狂而去,可见他的这种“异谋”已有相当表现。

倘若冯胜未除,势必与周王勾结兴风作浪,窃取嗣君的皇位,破坏朱元璋定下的嫡长世袭的宗法制度。

以此观之,朱元璋的猜疑、“忧虑”并非多余,而冯胜被赐死亦势在必然。

洪武二十八年二月,冯胜亦被赐死。

“盖自诛蓝玉召还,识者已知其不免也。”然有论者因袭传统的观点,认为冯胜居功骄纵,罪有应得。

认为此论未免失之偏颇,不足为信。诚然,冯胜不无过失,但说不上骄纵,“实录为宋公立传,备言其功。

至所谓为大将军驭众无纪律”、“自掠胡马”、“求珠异宝”,“恐未可据以为罪状。”

就连力主功臣“咎由自取”的《明史》编者,在其本传中亦“但叙其战功,而未即结之以赐死,明见其死之不以罪。”

很明显,所谓“骄纵不法,罪有应得”之说,确与史实相悖。

借用朱国桢的话说:“至于文人,何事曲为之辞!”王世贞亦不无感慨地指出,冯胜有大将之才,屡立战功,“而其中不能无欲,且又时时见骜桀,焉能免乎?”但“胜功大,罪不能相掩。谪废可以,嫌死不可也。”

王氏所言虽不无道理,但他却忽视了冯胜与周王之间的姻亲关系。

明乎此,才能更好地理解朱元璋非杀冯胜不可的真实意图。

近年来,有论者论及傅、冯等功臣被杀之原因时还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主要源于“心态不全的朱元璋的绝对威权与脆弱的自尊。

此论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尽然。如果仅以“心态不全”来诠释功臣被杀之因,实为皮相之见。

洪武后期,功臣既已衰弱,为何朱元璋还感到“凶险可忧”呢?难道仅仅“在于他受自卑、焦虑、戒心的驱使,对权力、尊严、安全之类有种病态的追求”吗?朱元璋忧虑的症结何在?对此,持论者并未予以阐释。

事实上,傅友德、冯胜等功臣被杀,虽源于朱元璋为“身后计”而“忧危积心”的心态,但具体动因与内幕亦并非“无从窥知。”如前所述,傅、冯之死实乃明初皇室内部斗争所致。

本来,朱元璋自洪武四年(1371)四月册封常遇春女为皇太子(朱标,1355-1392)妃始,即相继使皇室与功臣联姻,如冯胜、蓝玉、徐达等功臣之女皆为王妃。

李善长、傅友德、胡海等勋贵之子皆尚公主,与朱元璋结成儿女亲家。

“可见太祖确有意透过朕姻,结合帝室与功臣的第二代,使功臣集团继续成为皇权的重要支柱”。

又如,在大肆屠戮开国功臣之后的洪武二十七年十二月,朱元璋又“亲自决定把懿文太子(朱标)的长女江都郡主嫁给长兴侯耿炳文的儿子耿王睿,这一政治性婚姻实际上意味着朱元璋为保护即将继位的皇太孙在军事上作出的安排。”

太祖末年,旧人在者独(郭)英及长兴侯耿炳文,特见倚重”。

显而易见,朱元璋把功臣和皇室牢固地结合在一起,主要是冀图功臣们子孙后代皆忠实于明王朝,尽心竭力拥戴皇室,从而达到巩固自己的皇位和家天下的目的。

但哪知祸起萧墙。早在洪武年间某些亲王就在觊觎帝位,朱元璋似乎有所察觉。

为维护封建宗法,朱元璋先后颁发了《昭鉴录》、《永鉴录》和《皇明祖训》等条章,对君主、藩王和臣子之间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进行封建宗法教育,期望“如此,则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为诸子者,知夹辅王室,尽君臣之义,”为臣子者,自然更应该恭谨守法,共同维系朱明王朝的统治。

尽管如此,诸王中仍有“不法”、“异谋”等事件发生。

为此,朱元璋一面严惩“不法”诸王,一面又对与“不法”诸王有密切关系的大臣不惜大开杀戒。

故傅友德、冯胜等功臣虽无大过亦在劫难逃,最终被朱元璋以莫名其妙的借口处死。

综上所述,傅友德、冯胜皆系明初功绩卓著的开国元勋,功大于过,罪不当诛。

但因其与皇室联姻,为皇权斗争的狂飙所席卷,最终难逃一死。

朱元璋深知太子朱标如不早死,对诸王而言是长兄,又经过长期治理国政的训练,继承帝位不致发生大的变故;而太孙朱允火文好相反,诸王多是他的叔父,年纪又轻,经验不足。

为确保嗣君的皇位和嫡长世袭的宗法制度,朱元璋在太子死后的次年便大杀蓝党,接着又相继处死了傅友德、冯胜等功臣。

于是,“颍宋骈陷,钳忌滋蔓,凡摧锋陷坚,鞭霆扼虎之才,委命狱吏,求死无地,而帝之寝食少安矣。”至此,文武大臣对皇权的威胁确实是消除了。

但是皇室内部争权夺位的斗争并未终止,相反,却愈演愈烈,最后,燕王朱棣破坏祖宗家法,以武力夺得帝位。

可见,朱元璋煞费苦心却只枉然,而冯胜、傅友德等功臣则成了皇室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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