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并不是解释一切苦难的简单公式

胡关外 2022-12-29 11:24:36

善恶有报、因果有律,这是对于人生苦乐的基本观念。人们观察到,万事万物有果是因为有因,有因就必然有」,而果又成为新的」。宇宙是一个巨大的因果链,并没有真正的随机性或不确定性。

旧的状态产生新的状态,任何状态都是之前状态累积的结果,一切都在因果变化之中,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事物。而为了解释道德责任,人们又把善恶报应加在因果关系之上,甚至用这个假设来循环论证,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因果关系是人类思考得最久的一个哲学问题,虽然因果律已经成为许多人判断公平、合理的依据,但生活经验又告诉我们,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亚里斯多德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探讨因果和报应,但一直到今天还在困扰着现代的哲学家和物理学家们。 决定论认为,宇宙完全由因果律支配,一切果都由先前的因导致,根据现在的因也可以预测未来的果。决定论从18世纪起基本统治了科学界(如牛顿、爱因斯坦、拉普拉斯妖理论),但是人的道德责任却因此失去了意义。 既然所有的因果关系都是确定的,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我们就不必称赞好人,也不必指责坏人,因为他们的决定和行动只是因为不可改变的「因」,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幻觉。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哲学家们有三种主要回应,自由论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并把人分为非物理和物理两个部分,非物理的部分被排除在自然的因果链之外,而物理的部分则与自然界保持一致(如勒内·笛卡尔、乔治·贝克莱、伊曼努尔·康德、托马斯·里德)。 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认为,意识是自由的,但物质则遵循决定论。相容论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但决定论与道德责任可以共存(如大卫·休谟、托马斯·霍布斯)。

霍布斯把自由定义为,没有受到外界阻碍的状态,因此,即使人的能力和意向受到因果律的限制,但只要他的决定没有受到外界的阻碍,仍然负有道德责任。强决定论则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所以也没有道德责任;除非人可以自由选择,否则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休谟对传统的因果律产生了质疑,认为人只能观察到某些事物总是彼此有联系,但并不能看透这些联系之后的原因。因此,人所认为的因果关系,只是人的联想,并不是真正的客观规律,因为有限的人永远都无法确定自己所获得的就是真理。 而离开因果、谈何报应,人所猜想的报应律也需要被重新审视。而康德对休谟的回应是,在现象世界之外,存在着人类无法认识的「自在之物」,它是现象世界的基础。

人的知识受到时空的限制,认识的只是现象世界,并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因此,我们可以谈论现象世界的因果关系,但因果律只适用于现象世界,并不涉及「自在之物」。康德认为,人类的科学探索可以把客观规律转化为知识,但这种知识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为正确。因为「自在之物」是不可认知的,人类可以建造通天之塔,但终点却永远都无法抵达。

传统的因果律认为有「果」必有「因」,物质并没有自由意志,某一时刻的状态只能由先前的状态决定。现代量子力学实验所提出的「自由意志定理」却发现,如果实验者有选择的自由,那么粒子现在的状态就不是由过去的状态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么基本粒子也是自由的。反过来说,如果基本粒子没有自由,那么人也不存在自由意志。这就颠覆了二元论,非决定论重新抬头。

传统的因果律认为有「因」才有「果」,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决定未来,时间之箭永远向前。但现代量子力学的惠勒延迟选择实验(1979年提出,90年代初被验证)却发现,现在的测量可以决定光子在过去所走的路径。换句话说,现在的行为似乎可以改变历史,「果」可以没有「因」,「无」可以生「有」。

这个事实提示我们,过去并没有过去,未来也不是还没存在,它们之间相互影响,我们必须从全新的时间跨度来思考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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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关外

简介:爱智慧是一种思考,是一种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