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一位3次当选“电影皇后”的明星,堪称民国电影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
她的名字便是胡蝶。
从1925年到1966年,41年间,胡蝶几乎拍遍了当时所有类型的电影,在近百部影片中饰演了各类角色。
1989年,胡蝶在加拿大病逝,终年81岁。
在此之前,1986年底,胡蝶完成了长达20万字个人回忆录的口述实录工作,其中记录了胡蝶从上海到温哥华一生的踪迹。
但尽管如此,胡蝶死后,围绕在她身上的一些传闻事迹依然存在争议,尤其是有关她和民国“特务之王”国民党军统局局长戴笠之间的传闻更一度甚嚣尘上,至今仍是个谜团。
国民党军统要员沈醉,作为戴笠曾经的部下,在1960年被特赦后,曾撰写回忆录,首度公开提及胡蝶和戴笠之事,更为传闻添了把火。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胡蝶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对此又是怎么说的呢?
1908年,胡蝶出生于上海,祖籍在广东鹤山,父亲胡少贡是民国年间京奉铁路的总稽查。
胡蝶在自己的回忆录中也曾提到,她从小跟着父亲“跑铁路”,远离大城市的娱乐生活,逢年过节,有皮影戏,她都会央求父亲带她去。
后来,胡蝶的母亲因为只生了她一个女儿,劝夫纳妾。
于是她的父亲纳了一个旗人为妾,又生了四子一女,而胡蝶和庶母,以及庶母的母亲(胡蝶唤作姥姥)的关系都很好。
胡蝶能说一口地道的“京片子”,就是和姥姥学的,而另外由于从小跟着父亲“跑铁路”,除了“京片子”,她还学会了讲广东话、上海话。
家里还自小为她请了先生启蒙,8岁时,胡蝶便进入女学读书,由于父亲工作原因,她先后转学天津、广州和北京。
一直到胡蝶16岁时,他们全家才重返上海,也就是同年,胡蝶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考入了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
1925年,科班出身的胡蝶受邀参演了个人首部电影《战功》,并自此开启了电影生涯。
1933年时,胡蝶当选“电影皇后”,并就此蝉联三届,成为唯一一位三次当选电影皇后的电影明星。
1935年,胡蝶嫁做人妇,对方是上海“德兴洋行”的总经理潘有声,潘有声此人虽其貌不扬,但身材高大,身上有一股读书人的气质和风雅。
对胡蝶来说,潘有声和她平素里接触到的男人有很大的不同,两人经胡蝶的堂妹胡珊介绍认识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保持着君子之交。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才感情渐深,直到1935年,在认识的第五个年头,胡蝶和潘有声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胡蝶、潘有声结婚照
婚后,胡蝶逐渐淡出影坛,开始每年只拍一两部电影。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胡蝶一家人离开上海,前往香港,并打算在那里长期定居。
这期间,胡蝶在香港先后拍摄了《胭脂泪》等几部影片。
1941年香港沦陷后,胡蝶在香港的定居计划被打破,不得已在大半年后悄然离港。
几经波折,胡蝶夫妇举家迁到了重庆。
而后来有关胡蝶和戴笠的桃色传闻,也正出自于胡蝶从香港去到重庆后的这段时间。
沈醉
沈醉在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揭露了有关戴笠私生活方面的很多惊人内幕,其中便包括和胡蝶的一段情。
书中说,1943年以后,胡蝶便被戴笠霸占,住进了杨家山戴笠公馆,并在那里秘密同居几年,后来又移居神仙洞。
至于胡蝶的丈夫潘有声,沈醉书中将其称作是胡蝶的“挂名丈夫”,写其“明哲保身”,在美人和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选择了牺牲老婆,在戴笠的帮助下,谋得了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的差事,并借此放手做起了投机走私生意,发了一笔横财,同时因为生意缘故,潘有声开始长期住在昆明,而很少回重庆和老婆会面。
抗战胜利后,戴笠还想先到上海,请唐先明为胡蝶和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自己好与胡蝶无牵无挂地过半辈子。
所以戴笠当时没有从天津坐飞机,没有直接飞重庆,而是先去了一趟上海,结果随后戴笠坠机身亡。
也因此,胡蝶得以结束幽禁生活,重获自由,并同潘有声一起悄悄离开了上海,去了香港。
此后,在沈醉所写书中描述的基础上,有关胡蝶和戴笠之间的故事,又衍生出了其他很多版本,被广泛流传。
有说胡蝶当初从香港到重庆时,曾将毕生积蓄打包成30个箱子,结果到重庆时,这30个箱子却全丢了,而戴笠为了讨胡蝶欢心,不惜自己掏钱,按照胡蝶所开出的丢失珠宝衣物的账单,派人到国外采购,然后谎称是追回了。
有说,戴笠和胡蝶同居后,为了讨胡蝶欢心,更不惜劳民伤财,花费上万银元造花园建别墅,还从印度空运来胡蝶喜欢的水果……
还有说,胡蝶与潘有声离婚要嫁给代理,戴笠死后又与潘有声复婚,一起离开上海。
总而言之,自沈醉首次披露胡蝶和戴笠的事情后,各种传言开始出现。
而针对这些林林总总的传言,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深究下来,包括沈醉书中所写,似乎也都是漏洞百出。
首先有关沈醉所写戴笠和胡蝶在杨家山公馆“住在那里几年”,后又移居神仙洞,时间线上存疑。
实际上胡蝶1943年底才到了重庆,随后投入到电影《建国之路》(这部影片后因战火而夭折)的拍摄中,等到她拍完电影,跟随外景队返回重庆时已经是1944年秋天了,一年后抗战胜利,胡蝶便返回了上海。这样何来胡蝶和戴笠同居几年之说。
其次,有关戴笠为胡蝶在重庆建花园盖别墅一说,按理说,这样堂而皇之的举动,再加上二人的身份,一个是国民党大员,一个是红遍半边天的电影明星,还是有夫之妇,怎么可能压得住?
哪怕是国民党内部刻意隐瞒,当时重庆还有地下党,怎么会密不透风,多年都没传出一点风声?
与此同时,沈醉所写,属于是孤证,台湾后来也出了许多关于戴笠的书,这些书中,对戴笠和胡蝶的关系,不曾提及,有的书甚至还赋予了戴笠严于律己,从不好色的传统男人形象。
另外,有关沈醉写戴笠坠机身亡前还曾想先到上海,和胡蝶一见的事情,在不少学者看来更是明显的虚构,因为戴笠一贯行踪诡秘,沈醉不可能知道他的行程安排,更不可能知道戴笠的内心想法。
最后,有关沈醉写胡蝶丈夫潘有声,甘愿做“挂名丈夫”的这段。值得一提的是,1980年沈醉再次出版《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时,将这段全部删去了。
这也被不少人视作是沈醉对自己写作该书时存在许多个人虚构和想象的“心虚”表现。
其实,潘有声和胡蝶是一对相濡以沫,患难与共的恩爱夫妻,对此,胡蝶曾这样说:
“我和有声虽然辛苦,但也享受着夫唱妇随、同甘共苦、怡然自得的日子。现在回忆起那段日子,也仍然是辛酸中含着甜蜜的。有声是个爱护家庭的人,对我,对子女,克尽为夫、为父的职责。”
而这也是有目共睹的,抗战结束后,胡蝶和潘有声带着儿女在上海短暂居住,之后便去了香港。
后来潘有声在香港直至病逝,胡蝶一直陪伴左右,等到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后,胡蝶独自远走加拿大,晚年定居加拿大。
在加拿大期间,在友人的鼓励下,胡蝶开始了个人回忆录的口述撰写工作。
这时,距离沈醉出书披露她和戴笠的关系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不少人猜测,胡蝶应该是看过沈醉的书。
但对沈醉所写,以及因沈醉所写演绎出来的各种版本的传奇故事,胡蝶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只一笔带过,她说:
“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胡蝶这段话,实际上是在否定有关她和戴笠关系的传言,但与此同时,她也十分清楚,自古以来,这种桃色传闻,一直都是越解释越说不清,甚至会越描越黑,一个人先入为主认定一种说法,其实之后他大概率只会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鉴于这种情况,胡蝶选择了干脆不计较,她的这种做法又不失为一种智慧,对于和戴笠的传言,她始终保持沉默,在她看来,这些不过都属于“生活琐事”,不需要解释,也就不过于计较了。
胡蝶60岁留影
最后,用《胡蝶回忆录》的整理者刘慧琴,对胡蝶一生的一句恰如其分的评价结束本文:
“她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两者融合到了一起,她实在是个天生的演员。”
时代裹协下的身不由己而已,一笔带过、后人也不必硬洗[汗]
沈有必要虚构吗?忽然现在又有必要洗吗?
越涂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