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因不信任妻子,于是瞒着妻子给姐姐转账453万,让姐姐买下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姐姐名下。同时,男子交代姐姐,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那这房子到时候让姐姐留给自己儿子。3年后,男子突发心脏病死亡,他的一片“苦心”被妻子发现,妻子起诉姐姐归还453万!秦先生和陈女士结婚后生有一个儿子,但两人的心始终走不在一起。而且秦先生觉得自己万一有什么好歹,陈女士肯定会带着儿子房子便宜别人。于是秦先生就开始下一盘“大旗”,想着把财产留给儿子。2013年,秦先生找到自己的亲姐,说了自己的想法。秦先生很信任姐姐。他觉得姐姐肯定会把房子给自己的儿子,但老婆却不一定!于是他分多笔给姐姐转去453万买下一套房子,而这一切陈女士都不知道。2016年,秦先生突发心脏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因为分财产的事情,陈女士和夫家打起了官司。不过陈女士当时还不知道这套房子存在,所以诉讼里没涉及这套房子,
后来,陈女士整理秦先生的遗物,才发现亡夫在生前给他姐姐多次转账总计453万。查询了秦先生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后,陈女士才知道秦先生让姐姐帮买房的事情。陈女士对于亡夫转移财产很是愤怒,她立马找到大姑子确认此事。大姑子秦女士没有否认,她说这是弟弟生前的意思,想把房子留下给他儿子,所以自己会在侄子成年后,把房子过户给侄子。秦女士本以为弟妹会尊重弟弟的遗愿,但陈女士以时间久了,说不清楚房子是谁的为由,且这是自己和丈夫的婚后财产,要求秦女士退还购房款453万。秦女士不同意,认为你不放心我,我还不放心你呢?可见弟弟多么有先见之明,于是就改口说房子是自己的,跟陈女士没一毛钱关系。无奈之下,陈女士将大姑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亡夫秦先生与秦女士之间的委托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453万元。
到了法庭上,秦女士辩称如下:1、弟弟确实给自己转过钱,但这些钱不是弟弟给她帮忙买房的,而是自己一直帮扶弟弟,弟弟感激自己,给自己的回报。2、房子登记在自己和配偶名下,是自己和配偶买的,跟弟弟没有一点关系。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的关键是确认秦先生与秦女士之间是否就购房事宜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对此,陈女士向法院提供了秦先生和秦女士的聊天记录、短信记录,转账记录,主张是亡夫委托秦女士帮忙买房。法院确认了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而秦女士辩称这是弟弟对其的赠与,却不能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所以法院认定是秦先生委托秦女士买房!最终,法院判决秦女士和秦先生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解除,让秦女士将453万购房款返还给秦先生的合法继承人。秦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1、那么,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呢?因为秦先生擅自处置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没有经过秦女士的同意,所以这样的委托是无效的!夫妻其中一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收集好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措施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时也是会少分或者不分的,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秦先生借名买房,是一个好办法吗?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非常大,秦先生相信姐姐,让姐姐帮忙买房子。但房子登记在姐姐和姐夫名下,在法律上来说,如果陈女士没发现这个秘密和证据。那房子就是姐姐和姐夫的,一旦姐姐和姐夫婚姻发生矛盾,姐夫也可以要求分割房产。而且,姐弟因为利益反目的也很多,北京房价涨了后,很难说姐姐不会因为利益把房子据为己有或者转卖!哪怕姐姐和姐夫没有一点私心,但万一他们做生意亏损,房子也会被封!所以,借名买房容易,但风险很大!秦先生的办法并不是明智!2、网友有疑问,当时房子已经涨了,陈女士为什么起诉归还购房款,而不是房子?因为陈女士在北京没有相关的购房资格,就算法院认定借名买房是事实,她也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要求退还款项!所以,房子上涨的利益部分归姐姐了。同样如果房子是亏损,姐姐也要返还453万!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秦先生已经去世,姐姐是不是真心想把房子还给侄子谁也不知道,可能姐姐也是想把房子占为己有,不然为什么加姐夫的名字?也有网友说,姐姐疼弟弟和侄子,一定会把房子给侄子的,但妻子嫁人后就不一定了!还有网友说,到底老婆亲还是姐姐亲?!老婆的财产将来是属于你儿子的,姐姐的财产属于她老公孩子的!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还不好意思说都是二婚头,当然不相信[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