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启动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通知》提出,2025年2月15日(成果上报截止日期)前,各地要将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会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一并报自然资源部,地方填报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将直接用于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新增建设用地认定
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准
《通知》提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聚焦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判定,即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合法性判定。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在2025年2月15日(成果上报截止日期)前未办理的地块,判定为新增违法用地(其中违法占用的耕地纳入问责计算范围)。判定标准继续参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执行。
《通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结果要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衔接好、互相印证。新增建设用地认定结果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准,违法占用耕地拆除复耕的标准要落实好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认定标准保持一致的要求。
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通知》提出要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地方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占而不补”,推动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
一方面,要密切关注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明确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建别墅、“大棚房”、“文旅古镇”、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等各类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巡查、铁塔视频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平时不监管、年底突击整改的情况。
《通知》明确,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是通过遥感监测判读反映的地表变化情况,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将其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经实地核查后,依据事实,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搞“唯技术论”。
着眼耕地保护考核
进一步严格问责标准
《通知》提出对地方年度耕地管理秩序开展评估,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依据《问责计算方法》,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总耕地面积(即耕地流向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分母,以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为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作为分子,计算省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市、县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分子、分母同时扣除国家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通知》明确,对省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设区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0亩以上,县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0亩以上的,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地区,纳入问责范围。
同时,《通知》提出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图斑,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卫片执法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纳入存量问题持续监管,防止出现只管新增、不理旧账的局面,整改情况按规定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