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做到人民心里去”——写在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之际

最高人民法院 2025-01-07 18:22:49

编者按

2024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审判工作中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把定分止争、实质解纷的工作做深做细。本刊特别策划推出封面文章,展现人民法院做实定分止争、实质化解纠纷工作开展情况,以飨读者。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刘庭梅

“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在此基础上,要在党的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与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向前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向后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把定分落到实处,把止争做深、做实、做到人民心里去,维护社会稳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2024年12月18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山西法院调研时指出。

“定分止争”,典出《管子·七臣七主》。原文为:“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定分” 是以法律手段明是非善恶、定权利归属,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止争”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把“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目标和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落到实处,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

2024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审判工作中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强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进一步做实定分止争、实质解纷工作。

01

做实调解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陈老板,今天跟你们双方讲好了,一定要记得按时付款。后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随时来找我。”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的调解员俞振华对刚刚和解的双方当事人说。

2023年8月,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与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建立了矛盾纠纷分流过滤协作机制,由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首次过滤。

2024年,为了更好融入“党委领导、多元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枫桥法庭与辖区镇(乡)社会治理中心实现双向派驻,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入驻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赵家镇、东和乡则派员反向入驻法庭。

在党委的支持之下,枫桥法庭联合辖区社会治理中心构建“综窗受理—调解先行—社会参与”的分流过滤体系,畅通“枫桥代收、驻庭轮值、前端化解”的矛盾纠纷流转渠道,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社会治理中心成功化解。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仅仅‘定分’还远远不够,重在‘止争’。通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认可、接受裁判,实现止息纷争。‘定分’不易,‘止争’尤难。”2024年11月14日,张军院长率调研组在“枫桥经验”诞生地浙江调研时指出,这是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新的更重责任,也是每一起案件都应当孜孜以求的目标。

各地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基层化解、实质性化解。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退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作用,把“方言方语”和“法言法语”结合起来,实质性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从闽南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先后成立语堂文化、元光文化、红色文化、古城文化调解室,总结提炼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调解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闽南文化在调解领域的创造性转化。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集合法院青年力量,成立草原鹿城速裁“轻骑兵”和“诉前先锋”组织,在诉前分流案件化解纠纷,实现“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

甘肃庆阳两级法院赓续“南梁精神”红色血脉,扛起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使命担当, 成立了9个“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在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巡回审判点,探索形成“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的“五就地”办案模式。近三年来,庆阳两级法院巡回审判案件3048件,切实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

02

实质解纷

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张军院长关于‘当事人到法院是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来走程序的’讲话精神已经实实在在落实到了司法实践中……”近日,一起公司纠纷案件当事人吴某向张军院长寄来了感谢信,表达了对人民法院切实化解纠纷的认可。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公司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本为多年好友,因公司股权登记产生分歧,反目成仇,缠诉多年。民二庭法官力促双方握手言和,做好审执衔接落实和解方案,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效果。(该案详情见《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特别关注” 栏目报道《十余年纠纷何以尘埃落定?》)

“明明我有理,法院为什么这样裁判?”当事人心中往往萦绕着这个问题,并可能成为矛盾纠纷再一次发生的“导火索”。

为息诉止争,防止“一案结多案生”,2022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判后答疑的工作要求》,要求判后答疑由“被动答疑”向“主动释明” 转变,进一步促进实质解纷、案结事了。

随着判后答疑工作的逐步推进,近三年来,大新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2%以上,上诉案件逐年减少,有效促进案结事了。

“你们解释得很详细,我这下明白怎么回事了。”近日,大新法院依法对一起山林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以判后答疑工作机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0年年初,李某种植的速丰桉树达到了能够进行采伐的成熟状态。李某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手续过程中,其所在村的四个村民小组提出林地的权属存在争议。

直至2024年4月,因争议问题, 李某始终无法顺利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无奈之下,李某向大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四个村民小组配合其办理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案件受理后,主办该案的法官梁越峰迅速组织干警深入涉案山林进行实地勘查,查阅各方提供的历史资料与证据,多次与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沟通协调。在几轮组织调解无果后,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考虑到山林纠纷涉及几个村民小组成员利益,若不能妥善处置便会‘一案生多案’,我们决定启动判后答疑工作机制。”梁越峰说。

随后,梁越峰召集双方当事人,对于村民小组提出的关于林地历史变迁中某些模糊环节的疑问,法官结合实地勘查记录、历史档案以及多份证人证言,逐一向其解释法院是如何确定权属的逻辑与过程。

在解释过程中,法官还运用图表展示了涉案山林在不同时期的划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之间的关联,使复杂的历史脉络一目了然。

通过深入细致的交流,原、被告双方逐渐理解了法院判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心中的疑虑得以消除,并表示不再上诉。一场可能引发长期矛盾激化的山林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面对“当事人想了解案件进展问谁”“对案件有疑惑联系谁”“对法院工作有意见向谁反馈”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民意受理中心,开通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实行一个号码对外,归口管理、限时处置,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实质解纷100条工作措施,覆盖诉前、送达、保全、立案、审理、裁判、判后、调解、执行、信访10个环节,在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办案”与“治理”并重,“外聚合力”和“内挖潜力”并举,努力在每一个环节都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03

高效执行

“流程手续做减法”

“感谢法官,让我们在年前拿到了工资,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董某和工友驱车100余公里,来到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向法官致谢,并送上锦旗。

据了解,2022年8月,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代表投诉,称某燃料油公司拖欠董某等四人工资共计3万余元。人社部门经过调查,责令某燃料油公司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支付赔偿金。然而,某燃料油公司未按期履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遂向黑山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

“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数量不多,每年仅占我院全部执行案件的1%左右,但我们也要尽100%的努力去做好,因为办理效果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单位的管理效能和权威,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黑山法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黑山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开设民生保障 “绿色通道”,仅用一天时间便完成立案并审查完毕,制作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该院执行局立案后,立即协调当地县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找到某燃料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并联系其女儿等亲属开展思想工作。经多次协调,最终,法院推动李某与董某等达成和解协议。

黑山法院立足推进法治建设大局,从细节着手,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流程进行了梳理,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切实做到“一案一移送、一案一归档”,实现了“流程手续做减法、办理效果做加法”的双向提升。

为促推实质解纷,贵州省贵阳市两级法院建立健全诉前保全工作机制,推进“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建立“立审执监访一体化”联动机制,合力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建立执前督促履行及促成执前和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为切实做到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纠纷,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解锁“法庭+执行”办案新模式,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 “执行下沉”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实现人民法庭与执行部门的深度结合,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按下“快进键”。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秉持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建立执前和解工作机制,并挂牌成立 “执前和解中心”,以“高效率、低诉累、少强制、护征信”为工作目标,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通过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04

优化管理

促推审判提质增效

2024年1月,审判管理质效指标体系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指标体系再次优化调整,强烈突出实质解纷导向,力求用最少的环节实现定分止争。

如何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不断激发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如何让审判管理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从审判管理机制入手,出台《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新指标体系指引、审判流程管控、集体讨论会商等10项机制。同时,该院创新部门“三色牌”和员额法官“三色榜”考核通报机制,对部门、员额法官以“绿色健康、黄色提醒、红色预警”进行分类“诊断”、排名,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能。

“就像看体检表一样,每周通过通报,及时了解自己和部门的办案数据变化、所处位次以及薄弱指标,潜移默化间植入竞争思维,进一步挖掘潜能,全力将案件办快、办好。”如皋法院金融庭庭长章海涛每周一都第一时间查看两个“三色”通报,以便直观了解部门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着眼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这一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上诉案件移送流程管理的规定》,明确各移送衔接环节中“谁来干”“怎么干”,统一流程标准,科学设定时限,建立上诉案件高效移送的长效机制。

据悉,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年以来,上海高院成立上诉案件移送工作专班,调研走访“上诉案件移送时间”指标靠后的中基层法院,找准一审结案、一审文书送达、二审接收、二审立案等9个上诉移送流转节点中的堵点症结。

此外,上海高院定期梳理全市法院“当事人已上诉、一审法院未移送”和“一审法院已移送、二审法院未立案”两张清单,部署专项清理活动,截至2024年6月底,积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统计显示,7月该指标数据为58.5天,环比减少34.12 天,同比下降33.83%,优于合理区间,成效显著。

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牵引,浙江法院注重数字赋能,完善以办案节点为依托的自动化监管机制,优化节点监控、风险提示、瑕疵预警等功能,实现庭审情况智能巡查、案件审限自动提醒、长期未结案自动督办、执行查控自动进行、诉讼退费自动发放。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浙江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指标体系》,对于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体量的法院,实行差异化管理,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甘肃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常态化研判会商、精细化分类指导,接续开展“积案清理”行动,建立分级督办机制,以一年以上积案有效化解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截至2024年11月底,设有合理区间的14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13项优于或位于合理区间,未设区间值的4项指标均同比趋优;平均结案时间由86天缩短至62天。

践行司法担当,传递法治力量。伴随着一件件纠纷实质化解、一项项司法政策落实落地,人民法院正着力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做到人民心里去。

来源: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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