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创业”定义的介绍与分析
关于创业的定义很多,有人认为,创业就是自己给自己打工,自己做老板。追根溯源,“创业”一词最早出现在《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业。”“创业垂统”就是创建功业,传给子孙,也作倡业垂统、创制垂基。创业最初的含义与封建帝王统治紧密相连,“创”就是创建,“业”就是帝王基业,“创业”就是创造世代相传的帝王基业。我国《辞海》将创业定义为“创立基业”,指开创与创立个人、集体、国家、社会的各项事业以及所取得的成就。它强调的是开端的艰辛和困难,突出过程的开拓与创新意义,侧重于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新的成就和贡献。
有“创业教育之父”称号的杰弗里·蒂蒙斯(Jeffy A.Timmons)在《创业学》中是这样表述创业含义的:“今天,创业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创建企业的概念,而是把各种形式、各个阶段的公司和组织都包括进来。创业不仅能为企业主,也能为所有的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创造、提高和捕获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
国外学者斯蒂文森(1989)则认为,创业是一个人(既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人,也可以是一个团队)追踪和捕捉机会的过程,它与当时控制的资源无关。察觉和追逐机会的意愿与获得成功的信心及可能性在创业当中显得非常重要。
国外学者荣斯戴特(1984)认为,创业就是创造并实现财富增长的一个动态过程。财富是由一些创业者通过承担资产价值、时间承诺或提供产品服务的风险来创造财富。他们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是由企业家通过获得必要的技能与资源进行配置来注入的。
国内学者罗公利认为:创业就是某一个人或一个团队,不局限于外界现有的资源,运用个人或团队的力量开创性地去寻求机遇,创立企业和实业并谋求发展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来满足其精神和物质的需求和愿望。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捉机会并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服务或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
国内学者葛建新认为,创业是一个经济范畴,主要是指“为了创建新企业而进行的、以创造价值为目的、以创新方式将各种经济要素综合起来的一种有目的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