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IP者得天下”,以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综艺、周边文创、元宇宙等多领域协同,打造泛娱乐化的IP产业链是一门价值亿万的好生意。但细数目前全球最赚钱的IP,商业价值在90亿美元以上的超级IP基本为美国和日本所有,文化产业同样发达的我国暂无高价值IP上榜。
目前全球有10大超级IP可为其所有者带来300亿美元以上的收入,日本的“精灵宝可梦”与美国的“米老鼠和朋友们”“小熊维尼”“星球大战”“迪斯尼公主”位居前五,价值收入在450亿美元以上,其中“精灵宝可梦”的领先优势极大。
值得注意的,前五的超级IP,除去集结了迪斯尼多部作品女主角的“迪斯尼公主”于2000年推出,其他超级IP都是上世纪的作品。“小熊维尼”更是诞生已近百年,是最古老的超级IP,可见其艺术寿命之长、商业价值之高,排在其之后的是1928年的“米老鼠和朋友们”、1939年的“蝙蝠侠”。前50名里,只有不到15个超级IP诞生于新世纪,最近的是2016年日本的“鬼灭之刃”。
从所属国家来看,最赚钱的40多个超级IP,基本为美国和日本所拥有,英国以著名的“哈利波特”系列、“詹姆斯邦德”系列、“托马斯和朋友们”抢下三个名额,“哈利波特”系列更是跻身前十。韩国的经典游戏“地下城与勇士”占据一席之地,芬兰则有风靡全球的“愤怒的小鸟”。比较遗憾的是,作为文化产业大国、文创产业发展迅速的中国,目前尚没有可为出品方带来数十亿美元收入的超级IP。因为文化背景、版权归属、作品开发形式等问题,一定程度上让中国的超级IP暂未取得更高的价值收入。最典型的例子,四大名著、封神榜等中国传统文化IP及其衍生品,尚有巨大的、亟待有序开发的价值空间。
一个超级IP,不只是消费者所听到、看到的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与形象,而是意味着一部部经典游戏、一系列影视作品、一座座主题公园、一沓沓实体书籍、一档热门综艺,乃至元宇宙里的一方小世界,每个细分赛道都可能带来数十、上百亿的收入。而且,在“内容为王”的当下,超级IP的优势在于,无论出品方怎么折腾续作,都会有大批忠实粉丝追着买单,容错空间极大。
超级IP怎么变成GDP,怎么带来数以万计的工作岗位与源源不断的价值收入?关于超级IP的打造与争夺,实则是文化的输出与产业经济的卡位同时进行,在这一领域,美国电影和日本动漫已经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面。
封神榜,狄仁杰,山海经,这些都是很值钱的ip啊
奥特曼都没有?
马里奥居然是日本的?我还一直以为是美国的[横脸笑]
中国没有参考价值[笑着哭]
好IP多,开发的不够
封神榜,狄仁杰,山海经,这些都是很值钱的ip啊
感觉出题人是个自鸣得意的傻子,他不会以为自己出了一个和电车问题一样考验人性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