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打工人都有这10个好习惯!纵横职场独善其身的秘诀竟是……

劳动知库 2025-03-01 23:19:29

林墨是公司里最特别的存在——不参加酒局、不捧领导臭脚、甚至敢在会上直接反驳CEO,却被破格提拔为最年轻总监。同事背后议论:“装什么清高?迟早被搞走!”

可五年过去,她亲历三任领导倒台、两轮派系清洗,不仅毫发无伤,还手握核心项目。她在同事们心中的形象总是自带气场,落落大方,不卑不亢。新来的实习生偷偷问她秘诀,她甩出一本《劳动合同法》:“与其讨好上司,不如让法律给你撑腰!”

职场金刚不坏的10大法律习惯1. 入职必签书面合同,口头承诺都是浮云

场景:公司拖延签合同,口头承诺“转正后补”,结果翻脸不认账。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合同,否则可索要双倍工资差额。

行动:保留入职通知、工牌、打卡记录,随时准备仲裁!

2. 试用期不是“白嫖期”,工资底线要死守

场景:试用期工资打五折,美其名曰“学习成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行动:拒签空白合同,工资条按月核对!

3. 加班费按倍数算,沉默等于白送钱

场景:领导画饼“年轻人多学点”,加班费分文不给。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工作日1.5倍、周末2倍、法定假日3倍工资,调休不能抵节假日加班费。

行动:截图考勤记录,保留加班审批邮件,离职时一并清算!

4. 辞退必须赔钱,劝退都是套路

场景:领导暗示“绩效差”,逼你“主动辞职”省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未提前30天通知需N+1,违法辞退需赔2N。

行动:录音、保存邮件,咬死“要辞退请发书面通知”!

5. 社保按实缴,少一分都是坑

场景:公司称“按最低基数缴是为你好,到手钱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社保基数需按实际工资缴纳,少缴可向社保局投诉补缴。

行动:登录社保官网查缴费记录,少缴可以考虑举报!

6. 调岗需双方同意,强扭的瓜不甜

场景:突然被调去偏远分部,美其名曰“培养多面手”。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调岗需协商一致,单方强制调岗可索赔。

行动:书面拒绝,要求公司出具合法调岗依据!

7. 工资拖欠超30天,直接举报不废话

场景:公司拖欠工资,借口“现金流紧张”。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最迟次月必须结清,拖欠超30天可向劳动监察投诉。

行动:保留银行流水、工资条,一拖到底就仲裁!

8. 职场性骚扰零容忍,取证是关键

场景:同事言语暧昧,领导动手动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10条——性骚扰受害者有权依法索赔,公司需建立反骚扰机制。

行动:截图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立即报警或工会举报!

9. 离职交接要留痕,小心背调被抹黑

场景:离职后公司拒开证明,还向新东家造谣。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离职时工资、证明需一次性结清,恶意抹黑可起诉名誉侵权。

行动:交接单签字盖章,工作资料留备份,离职证明拍照存档!

10. 竞业限制不白签,补偿不到位就解除

场景:离职后被要求“两年内不得入职同行”,却无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竞业限制期间公司需按月支付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行动:拒签空白竞业协议,补偿未到账直接提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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