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2月2日上午十时许,周总理等中央领导人正在人民大会堂二楼的会客厅内进行着重要的国事活动。
仅仅十分钟后,便有人听到了一声玻璃的碎响,警卫员得知消息后,立即赶来查看,发现两层玻璃都被击穿了。
考虑到周总理忙着开会,警卫员原本打算隐瞒这个消息。但就在他进一步仔细查看时,却突然发现两层玻璃之间掉进了一颗子弹头。
警卫人员的心顿时一凉,自人民大会堂建成以来,第一次发生了枪击案。警卫员立即向周总理汇报了情况。
周总理听后,大发雷霆:“简直胡闹,立即彻查此案。”
公安机关很快便来到了现场,并针对此案设立了一个专案小组。调查发现,这个子弹头的口径为5.6毫米,许多步枪都适用这一口径。要是在1公里以内被击中的话,非死即伤。
众人听后,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是有两层玻璃的话,二楼会议厅内的某个领导干部恐怕就将死于这次枪击事件了。
枪手究竟是在哪里开枪射击的呢?毕竟人民大会堂警卫森严。专家经过分析,提出了几个可能的开枪地点。
一是在长安街的快车道上,但由于案发时长安街上没有任何异常,便被排除了。
二是可能藏在车辆中,经过时开枪射击。
于是,公安部门开始对这一时段所有经过人民大会堂的车辆都进行了仔细排查,然而,三天后,仍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专案组重新整理案件细节,反复梳理、推论后,其中一位警察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根据被击碎的玻璃破碎不均这一现象,看起来更像是远距离射击造成的。
尽管仍然有人坚持是近距离射击导致的,但办案人员还是决定通过射击实验来论证远距离射击的可能性。
实验发现,子弹应该是在长安街以北400米以上的距离打的。根据这一结果,专案组立即展开了秘密排查。
这次,很快便找到线索。原来,在排查到南长街44号大院时,发现当时有个人手里有枪,而且在案发时打过枪。警方立即收缴了这把枪,这把枪所用的子弹口径也在5.6毫米。经过技术比对,专家判断,这把枪就是案发时开枪者所用的枪支。
紧接着,开枪之人也被查了出来。原来,这次的枪击事件真的是一个意外。
案发当天,这个小孩被院子里的鸟叫声吵烦了,一生气便拿起家里的步枪进行射击。但没想到的是,没有打到鸟,却打碎了人民大会堂的玻璃。
警方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这个小孩是个16岁的初中生,其家庭背景不简单。他是时任体委副主任李达的儿子。
周总理得知枪击案件的真相后,考虑到他还是个学生,加之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便没有作进一步追究,只是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便无罪释放了。
1955年,李达被授予上将军衔。并被调入北京工作,一家人住进了南长街附近胡同的一个院子里。此后几十年里,一家人便一直在这里住着,尽管组织上曾多次提出为他安排条件更好的房子住,但均遭到了李达的拒绝。
因为这次的意外事件,周总理意识到了首都安全防卫的重要性,特别是民间枪支数量的增加,将给人民和社会安全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因此,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北京市上下展开了全面清查枪支的活动,有关部门对这些枪支进行了备案登记,首都的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保障,这一工作也为日后开展的枪支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