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弯湾
我离婚就快一年了。
刚离婚的时候,就有朋友问我,为什么会离婚。
我说,因为我跟我前妻三观不合,吵架吵得太多了,在一起很痛苦,不离婚还能怎么办呢?
朋友说,过日子嘛,哪有不吵架的,你们俩就不能好好商量吗?
“对啊,就是没办法好好商量啊!”
虽然我嘴上说离婚是因为三观不合、没法商量,但我心底真实的想法,是我觉得我前妻太离谱了,跟她很多事都没法商量,所以才会吵架,于是才会离婚。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但在离婚半年以后,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原来——离谱的人是我。
以前我一直认为,婚姻嘛,你爱我、我爱你,这就够了。反之,离婚,无论具体因为什么,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不够爱。
然而,我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就彻底否定了这种想法。
因为,我们之间,不存在“不够爱”这个问题。很爱我前妻,她也很爱我,但我们还是离婚了。
导致我们离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不懂得如何“被爱”。
我错了。
我之所以能发现这个巨大的错误,是因为当我置身事外的时候,我才能看清,一个人不懂得“被爱”,到底有多么伤人。
去年年底,我大哥家生了个孩子,由于他们夫妻俩是新手爸妈,所以叫我妈去帮他们带娃。
我大嫂体质非常好,刚剖腹产没几天,就能自由行走了。加上那段时间正逢春节,我大哥也不忙,所以他们家就是三个大人一起照顾小宝宝。
我大哥跟我大嫂,都是很孝顺的人,怕把我妈给累着,什么事都不让我妈做,叫她在一旁待着就好。
于是,我妈在我大哥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每天都感到很压抑、很没用。
她自己想回家,但又怕真出了什么问题,我哥嫂应付不了;也怕她一走了之,我哥嫂埋怨她。她想留下来做点什么,但无论做什么,我哥嫂都让她歇着。
她很痛苦。
你能体会到她的那种痛苦吗?
那是一种不被需要、没有价值感的痛苦;那是一种你想付出爱,但别人不愿意被你爱的痛苦。
这让我想起,以前我在北京上班,每次春节回家,过完年,我妈都会提前把家里的腊肉洗干净、切成片装好,还买了很多零食,让我带去北京。
我说我不要,我不爱吃零食、腊肉在网上也能买。
说了很多次,她就是不听,临走的时候,她还一个劲儿地让我带上腊肉和零食,我都不耐烦了,她还非要往我怀里塞。
她妥协了,“零食不带,就带点腊肉去吧,在北京买不到家乡口味的~”
但像一头犟牛的我,还是坚决不要。
我妈站在一旁,不说话了,她皱着眉头,很用力又很无奈地挤出一点微笑,我感觉她就快要哭了。
我真不是人。
我以前一直想成为父母的骄傲,希望我是太阳,发出光,照亮他们、温暖他们。可我不懂,天底下,不只是我一个人想成为太阳。
妈妈也想成为太阳,照亮我、温暖我,可我偏偏,拒绝成全她。
这样的错误,我在婚姻里,也犯过无数次。
比如,我过生日,我老婆给我买了一块手表,我说,我不喜欢戴手表,你拿去戴吧;
比如,我老婆一发工资,就要给我买衣服,我说,我的衣服已经够多了,你快退了吧;
比如,我老婆拉着我去理发、烫头,我说我自己拿着剪刀咔咔两下就剪了,浪费那个钱干啥……
为她花钱,我倒是从不心疼,但是她要为我花钱,我就头疼。
细细想来,我确实是挺差劲。
成全别人有那么难吗?
满足一下她、成全一下她、让她高兴高兴,就会要了我的命吗?
她买了衣服,我穿上,开开心心地说“很好看、谢谢老婆么么哒”,有那么难吗?
她要带我去理发,乖乖跟着去,怎么剪、怎么烫,乖乖听她的不就行了吗?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这个现象,但至少对于我而言,去爱别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至少并不难,但学会被别人爱,是需要刻意学习的。
从这个角度讲,懂得“被爱”,更考验情商,因为爱和被爱,区别在于:
当你去爱别人的时候,你是主角、你是英雄、你是光,你是主动的,但在“被爱”的时候,你就需要隐藏一些锋芒、需要给别人搭舞台、需要做绿叶、需要成全别人,甚至还需要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给别人当英雄的机会。
比如,很多当父亲的,一辈子都像钢铁侠一样,遇到什么事都硬抗,在孩子心中就是大英雄,他们所有的表现,都是对孩子无穷的爱。
但是,能不能不要一直都硬抗呢?遇到一点小困难、心情不好,如果可以跟孩子倾诉一下,给孩子一个爱你的机会,让孩子做一回英雄,会不会更好呢?
比如,你谈恋爱了、结婚了,对方给你分享一个笑话,你哪怕是看过了,能不能假装没看过,也附和着哈哈大笑一阵,这样会不会比“我早都看过了”强呢?
比如,你自己很有钱,但有几个穷哥们、穷闺蜜,能不能不要什么时候都抢着买单,也找些机会,让别人买一次单。或者,也时不时袒露一下自己的不快乐,让哥们闺蜜找到一点平衡和安慰呢?
总而言之,怎么去爱一个人,好像不需要教,即便需要教,很快也能教会,但如何“被爱”,可能是需要不断提醒自己的——不断提醒自己要懂得成全别人、不断提醒自己要给别人表现的机会、不断提醒自己去意识到别人也需要在你这儿找到成就感和价值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