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开展产前筛查服务。产前筛查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从事临床咨询的医师、从事超声产前筛查的医师,以及从事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技术人员。申请从事产前筛查的人员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具备规定学历或职称,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
通知同时强化机构准入管理。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机构须提交完整材料,审批流程将进一步优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被要求主动、及时向社会公示辖区内产前筛查机构名单。(妇幼健康司)

国家卫健委新规的发布,旨在规范行业乱象。此前,无创基因检测乱象频发,多起无资质机构操作不当导致产妇生下缺陷婴儿的案例,暴露出监管漏洞和资质缺失的严重后果(澎湃新闻,2018)。
新规通过提高人员专业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及公示机构名单,提升产前筛查的安全性与准确性,从而保障母婴健康。此举不仅回应了公众对医疗安全的关切,也为杜绝类似悲剧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生命健康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