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朱军起诉弦子侵害名誉权的案子,已经撤诉;
原因是,朱军今年四月份生了场大病,直到现在仍不太好,无力面对无休止的开庭,庭审和判决;
再者,有司部门也多次找朱军做工作;
弦子和麦烧已经是国内外女权领袖级人物,动员能力很强,一旦再开诉讼,又会引发各种舆论风暴,法院门前还是各种人群和标语,各方压力很大;
对于弦子方来说,诉讼原本就被视为提高影响力的舞台,只要进了法庭,其实已经赢麻了。
尤其是最后一点:弦子方只把诉讼作为一种工具或者渠道,只要进了法庭就赢定了;
对于弦子来说,即使败诉,也是赢了;
而对于朱军,即使胜诉,也是败了;
这明明就是社会不公正嘛,明明胜诉了,还要承担舆论影响;
什么胜诉只是对方缺少证据;
什么胜诉不能说明没事实;
怎么会这样?
(2)
一般来说,性骚扰事件,有没有只有当事人双方最清楚,任何第三人都不可能知道真实的情况;
经过曲曲折折,几次诉讼,判决再上诉,甚至再来个重审,检察院抗诉;
最终肯定有个结论,有还是没有;
如果结论是没有,那就说明不存在事实,所有旁观者就要接受这个结论,结束臆想;
就像刘强东在美国的案件,虽然闹的沸沸扬扬,令人不可思议;
但是最终结论出来,不认定强奸,周围人也就洗洗睡了;
刘强东也没损失什么,京东依然在那里。
但这起案子偏偏是相反的;
网络上始终有股力量始终在拉偏架,带节奏,始终站弦子,让她成为了女权代言人一样的存在;
即使最终判决结论清楚明白的写着:驳回,女权的声音还在持续的站台;
败诉显得比胜诉更义正言辞。
而朱军就惨麻了,事业受影响几年,失去了身份,地位,社会声誉;
只能用一句:我相信法律!来表达自己;
但显然,法律也并不能还自己清白,在女权群体的节奏下依然有嫌疑。
(3)
而说到起诉弦子侵犯名誉权;
它的难点在于,朱军要证明弦子本人,处心积虑的煽动人群,私下阴谋设计套路,构陷莫须有的情节;
就像小慧君构陷经纪公司老板性骚扰一样,对方积极的举证,证明了小慧君的不堪,所以胜诉;
而单就弦子起诉性骚扰这个行为来说,她是通过公开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而没在公开场合散布不实言论,她就不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除非能证明她有私下阴谋。
那些带节奏,为弦子站队的舆论来自女权群体,来自女权群体中掌握发言权的人;
要论侵害名誉权的话,更应该起诉的是这些人。
然而,起诉女权群体显然是不现实的;
它只是个理论上的群体,并不存在已注册的资质;
而起诉至少要有法律主体存在,要么个人,要么企业法人;
而所谓的事业影响,事业一蹶不振,恐怕只能归于人生成本或者风险;
谁摊上了这样的事情,都会有损失;
普通人是小损失,公众人物是大损失;
都只能自己买单。
这诸多扯不清的关系,不存在的主体,缺少的证据,以及央视并不希望这样的事件一而再的上热搜,当事人有压力;
性骚扰的诉讼是不惜一切代价,必须应诉,还自己清白;
而起诉名誉权损失,却是自己的衡量;
这才是撤诉的真正原因。
(4)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
还是应该起诉。
不为别的,就为了显示一个姿态,也为了告诉对方,我胜诉胜的光明正大;
哪怕是败诉;
败诉也只是缺少证据而已,并不能证明不存在侵害的事实。
哪怕对方拉条幅,带舆论,拉人站法院门口声讨,如果她还能的话;
既然都已经闹到这一步了,也不差这一次;
至少让对方再上一次法庭;
哪怕心理素质强大的人,上法庭的滋味恐怕也是不好受的,也需要事先很多心理建设的;
尤其是说假话的人。
即使什么也改变不了,即使结果是败诉;
但是坚持走到底的勇气让自己更安心。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有的是人想看别人跌下深渊。不然哪那么多起哄的。人性本恶。
这玩意儿说不清,也没有入刑法,法律没有震慑作用,
有司部门比你看问题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