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妈山坡卖淫随来随接待,20元一次可讲价!全都被抓了​

老王窗口 2023-09-14 2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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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块钱的交易在偏僻的山坡上悄然而起,交易者却是一群老年男性和4名“失足妇女”。

老了却不安享晚年,做出如此为老不尊、违背伦理道德的事,这是为何?

老年人“买春”在近年来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之中,如何看待他们的性需求也成为了一个公众议题。

【案例分析】

一、几名农村高龄妇女组成一个淫窝

事情发生在2013年,谢某作为一名上了年纪的农村妇女,因村子偏远缺少娱乐活动,也无法外出务工。在日复一日的农活中,她已经厌烦了这种枯燥乏味并且贫苦的生活。

但在某一天,谢某看见电视中警察抓获嫖娼卖淫的画面,突然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自己何不开辟出一个场所,让上了年纪的人也能找点乐子?何况,这边也算偏僻,警察也管不着。这样,自己在家也能赚点小钱。

谢某也是说干就干,在山坡上寻了一些被废弃的偏僻小屋,随便布置了一番,又笼络了几个当地以及隔壁村的中老年妇女来做大“事业”。

大妈们最高年纪60多岁,最低的也是40岁左右。平时和谢某过着相似的生活,大多数离异或者是丈夫常年在外。

这个工作于她们而言,或许是赚钱途径,又或许也是消减孤单的另类方式。

谢某则以每次20元的低廉价格一下子打开了“市场”,吸引了当地的老年男性们来光顾生意。

而谢某通过从每桩买卖中抽取2元的床铺费来赚取微薄小利,几个“经营者”也是各司其职,招揽客户、提供服务,甚至是拉人入伙,扩大“版图”。

对村里的寡居老人们而言,年老的身子已经负担不起农活,子女常年在外务工,常年累积的身体疾病也让生活并不如意。

同样无所事事、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中老年人们凑在了一起取乐,享受着低廉却又透着无比刺激的欢愉。

二、因生意太过火爆引起警方注意

因为生意太过火爆,在这个小小山坡上时常有人频繁进出,还是一群老大爷老大妈,这些异常点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根据部分文章表示,该窝点的暴露是因为一个摄影师去采风,碰巧遇到了这群大妈们揽客,在震惊与三观尽毁之下,他进行了举报。

不管事实如何,在8月7号下午一点四十分,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公会派出所民警察觉到异样后,伪装身份进了村。

民警在进村打探了一番情况后,确认村中实有人在进行非法性交易,并且打造了特定的“淫窝”提供非法服务。当确认好犯罪地点后,警方立马展开了紧急部署,并准备采取突击行动,一网打尽。

下午两点多,警方悄悄靠近了山坡,分成了几批,守在了山坡四周,避免有人逃脱。

这边一队破门而入,当场抓获了正在行不法之事的两名大爷大妈。另一小队也是在其他民房中发现了谢某,并且当场抓获。

最后,警方成功抓获了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以及谢某等人。

在被拷上手铐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感到无地自容,害怕、羞愧让她们无法面对旁人的打量以及窃窃私语。

经过严厉的审问,在铁证如山面前,大爷大妈们已经无法辩驳。

最后,谢某因涉嫌容留卖淫嫖娼罪被刑事拘留,其他4名卖淫嫖娼者被治安拘留5日。

进行了多场性交易的这个偏僻山坡终于被揭露于阳光之下,经过媒体报道后,该事在网络上也引发了一番热烈讨论。

有人认为这是为老不尊、不要脸,做出这样的事太不体面。

也有人表示,20元的低价听起来令人心酸,作为老年人,不应该抓捕他们。

【以案释法】

无论如何,法不容情。虽说卖淫嫖娼的交易金额少,但就本质而言,也是达成了违法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卖淫、嫖娼”为:“以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牟取、给予财物”。

不论是卖淫者还是嫖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惩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组织卖淫者谢某,属于严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行罚款。

部分人认为卖淫和嫖娼行为是出于双方自愿,只不过各取所需,穷苦人的无奈之举,“笑贫不笑娼”言论甚嚣尘上。

但这种想法可谓是大错特错!卖淫嫖娼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不良行为,对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不良影响。

就实质性后果而言,卖淫嫖娼更是会扰乱社会秩序,引发性病传播、毒品泛滥等严重后果,被欲望所控制。

三、总结

全球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老龄化问题也成为诸多国家的共同难题。

随着一些基础设施的完善,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心理需求往往也会被忽略。

对“性”不应该觉得可耻,羞于言说,大胆表露比缄口不言来得光明,但更希望是合法的、合适的人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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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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