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之《太原奇案》:县令为贪功草草结案,真相峰回路转

小卒话史 2024-07-24 16:46:01

文|小卒话史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在山西太原阳曲县一个村子,一个春天的早晨,很多人正在一口古井前排队打水,此时天蒙蒙亮。六点钟前后,天已经大亮,就在村民们有序取水的时候,最前面一个人突然大叫一声,结果水呼呼啦啦洒了一地。

后面的人都不知道咋回事,一大清早的咋咋呼呼,现场顿时热闹起来。那人惊呼,这不是水而是血。好事人往前涌去,这一看都被吓得不清,井水果然鲜红。借着井里朦胧的光线,人们影影绰绰发现井水上面有什么东西一浮一沉,以为是什么牲口掉下去了。大家赶忙用扁担钩去打捞。在大家一阵阵惊呼声里,一具尸体被打捞上来。

胆小的村民已经跑了,胆大的凑近一看,发现这具尸体还是光头,头顶有香疤样的伤痕,身上穿的是青灰色的夹袍,一件极为普通的衣服,村里人也经常穿这样的衣服。有人把尸体翻过来,发现这人后边脖子处有个伤口,人们猜测是死于颈动脉失血过多。

村民赶紧报官,阳曲县县令姓杨一个七品芝麻小官,赶紧带领一班衙役来到现场勘查案情。经仵作鉴定,此人果然被人背后捅刀,人死之后再被扔进井里。

犯罪情节似乎很简单,但是真相是什么,如何侦破?杨县令当即拍板,让三班衙役从太原各个寺庙开始查起,因为死者看上去像出家人。也就两天时间,县令还真查出一条线索。在太原一座很大的寺庙叫崇善寺里有一个和尚,前不久失踪了。这个和尚原来不是山西人,而是从河南过来的。前两天出去化缘,可到现在也没回来,师傅们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以为他回河南了。

杨县令让方丈来县衙辨认尸体。方丈到县衙一看,果不其然,就是那个河南来的挂单的和尚。方丈不知怎么回事,就央求县令予以查清真相。县令很疑惑,问方丈这个和尚临走前穿的是僧袍还是现在身上的夹袍。方丈肯定地说是僧袍。

杨县令办案多年,有一定的断案经验,他让衙役将和尚的衣物脱去,仔仔细细从头到脚从脚到头仔细观察,结果又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死者的脚大概也就40码左右,但肉眼可见他死后脚上穿的至少是43码的鞋。县令断言,这鞋肯定不是死者的。再仔细查验这双鞋也有疑点,鞋面是青布的,八成新,但千层底鞋底已经被磨得溜光,很破旧。按照我们日常穿鞋来说,不会出现这种情形。县令让人再仔细搜查死者的衣服,边边角角,包括大口袋小口袋,都必须仔细检查。结果衙役从夹袍的口袋里发现几粒被泡得发涨的黄豆。

杨县令思路大开,这双鞋、这身衣服一定来自豆腐坊。黄豆自不必说,这双鞋在豆腐坊经常被人穿,转圈磨豆腐,鞋底肯定光。杨县令命令衙役,把整个阳曲县豆腐坊查一遍,尤其要注意观察豆腐坊里那些干活的人的穿着,仔细盘查。当时整个阳曲县豆腐坊不过十几家,查起来倒不费事。根据衣服这个线索,又缩小了范围。经查,这件衣服属于阳曲县城东边一家豆腐坊。

这家豆腐坊的主人姓莫,一个60多岁的老头。但是经过调查,这个老汉很老实,人称“莫老实”,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整天起早贪黑,靠做豆腐为生。经过辨认,老汉说衣服鞋子都是他的,但莫老汉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和尚要偷他东西。县令说你那一身行头根本不值钱,肯定是你有意栽赃,叫莫老实如实招供。但莫老实说真不知情。

县令招呼左右,准备对莫老头上大刑。莫老头害怕,便说了一些事情。原来,三天前的晚上,自己已经把豆子泡好洗好,准备小睡一会,因为二更天时自己就得起床磨豆腐,这样做出来的豆腐新鲜、热乎,容易卖个好价钱。大概四更天时,有人敲门敲得急,老头就把门打开,结果吓了一跳。

莫老汉看到门口正站着一位身着凤冠霞帔的女子,很明显,这是新娘子。老头正纳闷欲问对方是谁时,新娘子张口了,喊了一声“老大爷”。这一喊莫老头又被吓了一大跳,因为对方喊出的哪里是女子的声音,而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也就是说眼前这个“新娘子”是男扮女装。

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随即脱去了凤冠霞帔,叫大爷无论如何要救他,说他不是新娘子,而是一个和尚。和尚说自己先前在庙里念经,但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等自己醒来一看就成了这般打扮,甚至都不知道有人给我化妆描眉穿喜服。醒来后就一顿跑,就跑你这里来了。和尚请老汉无论如何要搭救他,换一身行头才能回庙里,同时承诺把身上的那身锦衣华服留下来当抵押。

莫老头为人憨厚,听了和尚的遭遇深表同情,就把自己的衣服鞋子送给了和尚。可是老人家怎么也不会想到,和尚竟然死了。毛老头事情交代清楚了,可杨县令糊涂了。

县令一听莫老头说的这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这都是什么事啊。同时,杨县令也对莫老头的一面之词表示怀疑,就安排衙役去豆腐坊再仔细搜查,尤其要找到那身凤冠霞帔。衙役们果然在豆腐坊莫老头的倚靠后面找到了那身凤冠霞帔,同时还发现一把豆腐刀。虽然是一把普通的刀具,但既然命案跟豆腐坊有关,那么任何有可能的凶器都要仔细查验。

杨县令对着凤冠霞帔和那把刀仔细琢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就在村民们发现尸沉井底的头两天,有两个人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只是这两个人有点特殊。原告叫姚思孝,30多岁,是阳曲县有名的大财主,人称“姚半城”,被告叫张百万,是阳曲县另一位大财主,60多岁,也有个外号叫“张半城”。姚思孝对县令说自己成了冤大头。

说张百万家有两个闺女,老大叫金珠,老二叫玉珠,金珠已经嫁人,玉珠待字闺中,因为听说张家这二闺女非常贤良淑德,所以自己有意花重金迎娶,张百万也爽快答应了。可到大婚之日,张百万突然不认账,撒谎说二闺女死了。姚思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张百万狡辩说闺女的凤冠霞帔都已经备齐,可她突然就死了,说把尸首停在那,可半夜三更被人给偷走了,自己也不知道咋回事。可姚思孝坚持说张百万耍无赖,分明就是骗彩礼钱。

姚思孝跟张百万对簿公堂时,让杨县令焦头烂额,而就在这时又出了古井沉尸的案子,县令不得不将“骗婚案”暂时放一放。可这个时候,联想到“凤冠霞帔”就觉得两个案子是不是“案中案”?想到这县令立即差人去把张百万找来。

张百万一看到从莫老头那搜出的凤冠霞帔就认出来了,说那就是自己给女儿准备的凤冠霞帔,一准没错。县令说不对,莫老头说四更天时分穿凤冠霞帔来到他门前的是个和尚,不是玉珠,不是一回事啊。县令判断,要么是莫老头撒谎,要么就是张百万撒谎。县令一拍惊堂木,又要大刑伺候。张百万哪能受得了那酷刑,也向县太爷说了一些情况。

张百万交代,自己女儿的尸身不是被人偷走的,而是“诈尸”跑出去的。二女儿突发疾病死后,把灵柩停在后院,准备第二天下葬,可后半夜这尸体突然坐起来了,随后顺着后院一条路跑出去了。值得一提的是,古代有“诈尸”说法,其实就是人死后身上有静电,如果赶上打雷,超高伏的电接下来,尸体有“坐”起来的情况,人们管这种情况叫“诈尸”其实也没有多少科学依据。还有人说,如果这人含冤而死,嘴里有口怨气没有咽下去,也容易起来,这多少都带点迷信色彩,至于说诈尸的尸体满街跑更是无稽之谈。

杨县令听了张百万的供词,觉得是一派胡言。

县令没办法把这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他打算先仔细捋一捋,再做打算。县令想了一个晚上也没什么头绪。第二天一到县衙,县令就接到太原知府的手谕,因为古井沉尸案惊动了太原知府,已经成了奇闻了,他要求县令必须在三日内破案。杨县令一时间有点焦急,在上级的压力下,他觉得要凭借自己多年经验,必须尽快侦破案件,他随即想了一个合理的办法。

县令认为,莫老实贪图凤冠霞帔上的金丝银线和一些珠宝,所以在月黑风高夜到张府把张玉珠的尸首偷出来,就在莫老实扒玉姑凤冠霞帔时,被路过的崇善寺和尚给看到了。莫老实看事情败露,就趁和尚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豆腐刀将其捅死。为了不让和尚的身份尽快暴露,莫老实就把和尚的僧袍脱下,把自己的衣服给他穿上,然后给扔到水井里。

杨县令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这个案子做了一个证据链。紧接着开始升堂,将莫老实押到堂前,让他一五一十把如何见财起意,如何偷凤冠霞帔,又是怎么杀人灭口的过程给交代清楚。莫老实被县令问懵了,没有发生这些事,他说什么呢,在堂上直呼冤枉。县令又开始让衙役上刑具,准备严刑逼供。莫老头被屈打成招。师爷早已拟好了口供,其实就按照县令的思路写的,让莫老实签字画押。

看着莫老实的口供,县令长舒一口气,这桩奇案也就用了两天时间就给破了,准备第二天差人把有关情况报告太原知府。杨县令贪功的心思不言自明。

可是第二天杨县令刚刚坐堂时,就听到外面一阵“当…当…当…”,紧接着就是击鼓声。县令很疑惑,不多时差役从外面领着一个人进来。这个年轻人20多岁,白面书生模样,生得很俊俏。你是何人,因何事击鼓?县令问道。

年轻人跪下,自报家门:草民曹文璜,我为莫老汉鸣冤。年轻人接着说,因为张玉珠根本没死,就不存在莫老汉偷尸偷凤冠霞帔的说法,而草民正是张百万的二女婿,玉珠的丈夫。

杨县令打了个寒颤,被惊得目瞪口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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