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董事长为爱入狱?陈律师谈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涵涵聊社会 2023-10-30 06:32:00

去年九月份,甲商业银行的董事长金某认为自己遇到了真爱,是面临破产的乙公司的总经理殷某,殷某年轻有为,但公司的资金危机让她头疼不已,时常在约会时向金某诉苦,并希望金某能够帮助她的公司度过难关。金某看着挚爱每日为公司发愁,最终答应,瞒着自己的妻子,违背甲银行规定,为乙公司提供8000万的保函,以及签订具有担保性质的协议,并从中获利一百万元。事情办妥后,殷某性情大变,删除了金某的所有联系方式,金某心碎不已,后经员工举报案发。

一审法院判决金某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没收违法所得。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到底是真爱还是红颜祸水?陈律师更愿意相信也许最初的相处确实是爱情,但是参杂了不该有的利益交易之后,一切都变了味道,银行董事长最终留下妻子和孩子,锒铛入狱,在道德上该受谴责,在法律上也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也许在狱中梦醒时分,他才会幡然醒悟吧!废话不多说,下面就让陈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一、什么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立案及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案情分析

陈律师在前几天在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时,就已经介绍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的部分表现,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犯罪形式也愈发多样化,今天案例构成了另一罪名——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陈律师认为,金某作为商业银行董事长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数额为8000万元的保函,并签订具有担保性质的协议,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我们前面提到的,其行为已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那同时呢,他还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呢,考虑本案的犯罪数额及贷款追回已经完成大部分,可对其从轻处罚。但是辩护人提出据此对其减轻处罚的意见,在这里是不妥当的。宫保栋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犯罪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个地方是可以主张减轻处罚的。

后来呢,金某还提出了上诉,辩称自己是情节严重而非特别严重,但他为他人出具数额为8000万元的保函,并签订具有担保性质的协议,依据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上诉明显不具有合理性,属于白费力气,没抓住关键,也没拿出能证明主张事实的证据,属于白费力气,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陈律师最后提醒,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结果犯,造成“较大损失”是成立要件,因此在辩护时,要紧紧把握关键点,收集有力证据,才能完成无罪辩护。如果确实实施了触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行为,在被逮捕前,可以通过自首争取减轻处罚,被逮捕后,一旦认定的犯罪事实已经构成犯罪,积极的退赔、立功则是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前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加强合规建设,提高银行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免于承担刑事风险,促进金融行业有序发展。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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