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贾先生刚刚在酒店与刘服务员发生性关系,酒店经理赵经理就冲了进来,声称贾先生强奸刘某,并要求贾先生赔偿。后来,贾先生被迫将41000元转给赵某,并写了50000元借条。
原来,贾先生来北京出差时经常入住这家酒店。他结识了刘,并建立了关系。贾先生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没想到自己即将成为刘赵的猎物。
由于刘某作为酒店员工经常受到赵经理的照顾,后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由于经济原因,两人产生了敲诈他人财物的念头。
事发当天,刘某通过电话联系贾先生,称自己需要一辆车,贾先生赶到北京将车交给刘某。刘某在酒店给贾先生订了房间,随后两人发生了关系,开场戏就出现了。后来贾总越想越不对劲。他选择报警,然后犯罪。目前,刘某、赵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1、俗话说,君子爱财有道。没想到,刘和赵竟然用这种老套的犯罪手段,敲诈别人的钱财,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活该!
2、贾先生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案中,刘某为了配合赵某敲诈贾某,主动与贾某发生关系。贾先生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因此贾先生不构成强奸罪。3、因贾某不构成强奸罪,刘某、赵某对贾某提起诉讼失去了法律依据,涉嫌敲诈勒索罪。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或者胁迫,迫使其产生恐惧心理,然后向行为人交付大量财物或者进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的行为。次。罪行。具体在本案中,赵某趁贾某与刘某发生关系时闯入酒店房间,威胁、胁迫贾某转账还欠条,金额较大,涉嫌犯罪。犯罪。根据北京市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敲诈勒索30-6万元的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本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4、这里有人说,赵某当场对贾先生施暴,当场取得财物。
为什么他没有抢劫的嫌疑?请注意,抢劫和敲诈勒索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都是故意犯罪、非法占有的目的和使用暴力。但两者的区别也比较大,即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明显高于敲诈勒索罪,因此量刑也远高于敲诈勒索罪。理论上认为,就强制手段而言,抢劫罪需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敲诈勒索罪不需要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只需要被害人有意识恐惧。
具体在本案中,贾先生面对的是一个叫赵的人。从实力对比来看,赵总还不足以压制贾总。贾先生之所以愿意出钱,是怕名誉受损。他的家人知道,所以这是敲诈勒索罪。
如果某方赵某属于犯罪团伙,十几个人同时进来,对贾先生拳打脚踢,贾先生被迫交纳财产,属于抢劫罪。
最后,从报道来看,贾先生也应该事业有成,应该忠于家人,但没想到在外面乱花惹草,也是自找苦吃。幸运的是,我及时醒来。罪犯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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