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十年代生人,小的时候,身边的人们说起谁家外国有亲戚,都是充满艳羡之情。因为我家世代贫农,根本没有外国亲戚,所以那个时候我也不太懂为什么。现在来想想,无非就是能带来生活上切实的利益罢了。
能给国内的亲属们带来切实利益的除了钱,还有一种比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侨汇券”。
山东侨汇券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国内物资极度短缺。大约1953年开始,中国正式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物资实行“统购统销”政策。
统购统销的物资,均由国家集中管理,按国家规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部门统一经营。为了保障供需平衡,国家对很多生活必需品实行计划供应,按人口定量发行了粮票、布票等购买凭证,这些凭证通称为“票证”,我们要说的“侨汇券”就是票证的一种,也是比较特殊的票证。
上海侨汇券
在那个年代,很多国人因为各种原因去了异国他乡,成为“华侨”。人在国外,但是很多亲属还在国内,亲情是不能割裂的,华侨对国内父母、妻儿等亲人的表达感情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寄钱。
华侨在国内的亲属,我们称之为“侨眷”。侨眷们有了海外寄来的钱,生活应该比普通国人好很多吧?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物资定量,凭票供应,侨眷们光有钱可没用,一样买不到生活物资。于是,很多华侨不再往国内寄钱,直接往回寄肥皂、粮食、罐头、衣服等生活物资,出现了“以物顶汇”的现象。
广西侨汇券
华侨寄来的钱,又叫侨汇,都是各国外币(外汇)。外币在国内不能直接使用,国内的侨眷们首先需要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
外汇对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物顶汇”现象带来的直接负面后果就是侨汇额大幅度下降。
为解决侨眷的物资需求,消除“以物顶汇”现象,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指示,在广东、福建试点发行“侨汇券”。
广东侨汇券
侨汇券由主券(标明面额、有效期)和副券(物资购买凭证)组成,汇聚了粮票、布票、棉票、肥皂票、煤票、油票、副食品购买券、工业品购买券等各种票证的功能,根据华侨汇款金额在兑换人民币时按比例发放。
新疆侨汇券
使用侨汇券需同时需搭配人民币,持有者可凭券在华侨商店购买各种生活物资。华侨商店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尤其是可以买到市面上买不到的紧俏商品,这也是人们对侨眷产生艳羡的最大原因。
江苏侨汇券
侨汇券以省为发行单元,限制地域流通。各省侨汇券的名称不尽相同,有叫“侨汇物资供应证”的,有叫“侨汇商品供应证”的,也有叫“侨汇购货券”的,等等等。
1966年开始的十年动荡时期,侨汇物资供应一度中断,侨汇券作废,直到1978年国务院才恢复了侨汇券制度。
吉林侨汇券
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此后,于1996年取消了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再加上计划经济统购统销制度的终结,侨汇券也就彻底废止,进入收藏市场成为收藏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