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作出裁定,当前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日本《宪法》所赋予的平等权,导致民众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视性对待。
东京高等法院在裁决中阐明:即使没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同性间的婚姻关系也适用与异性婚姻一样的法律。主审法官进一步解释,由于日本地方政府引入民事伴侣制度,性少数群体在社会当中的接受度大幅提高,这是有合理依据的。
案件的胜诉,使得日本婚姻平权进入到新的阶段。横向对比全球发达国家,日本是其中极少数没有同性婚姻立法的地区,这里既有社会及文化上的障碍,也有来自现实制度的困境。单就社会接纳度来看,由于历史上日本对性少数的宽容政策,到了现代社会,民众对同性婚姻的支持度一直不低。2015年3月,文部科学省的一个研究小组在日本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了2,600名20岁至79岁的男性和女性进行调查,55.3%的受访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2018年7月,厚生劳动省隶属的国家人口和社会保障研究所对全国约6,000名已婚妇女进行家庭趋势调查,69.5%的受访者认为“同性婚姻应得到法律认可”。
这两份来自官方的调查结论显示,日本社会对婚姻平权存有一定基础的共识。2015年4月1日,东京涩谷区成为日本第一个引入民事伴侣制度的城市,截至2023年1月1日,已有255个地方引入该制度,覆盖日本三分之二的人口。民事伴侣虽然解决了一些同性伴侣在经济层面上的困境,例如可以共同申请租房和报税,但在法律主体上仍不能算作一个单位,不能随伴侣迁入户口(日本在2015年废除户主制度,但仍有户籍制度)。在东亚社会,户籍与社会福利和财产权利密切相关,婚姻平权的紧迫性始终存在。
更深层的动因是日本社会在经历“失去的二十年”以后已经整体转向,过去那个蓬勃、充满创新和锐意进取的日本,已经蜕化为内卷乃至停滞的日本,整个社会由上至下害怕变化,更畏惧结构性变革。根据皮尤研究中心在2023年6月发布的调查,在是否支持“同性婚姻”的回答中,大约有68%的日本民众选择支持,但是在其中“强烈认同性伴侣享有平等权利”的问题里,日本民众仅以17%的比例作答,是所有支持同性婚姻国家中最低的,足以体现国民的保守态度。
2019年2月14日,八名原告在札幌、东京、大阪、名古屋和福冈分别提起集体诉讼,要求法院认定日本当局针对同性婚姻的禁令违反了保障平等权利和保障婚姻自由的宪法条例,要求赔偿每人100万日元(合人民币5.16万元)。这被称为“日本全民婚姻”(Marriage for All Japan)
他们直面的就是现实制度的困境,日本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不是法律,而是宪法。日本宪法第24条规定:婚姻应在男女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成立,并应在丈夫和妻子享有平等权利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合作维持。在一个法治社会推动宪法变革并非易事,在立法权层面上,日本立宪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社会民主党三个在野党在当年3日电国会提出了民法修正案(婚姻平等法案),认为应该法律明确规定同性可以结婚,该动议由于没有达到法定人数而中止。
作为拥有行政权的日本政府,对同性婚姻表现出模棱两可的态度。已故日本首相安倍在2015年就同性婚姻表态时说:“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修改宪法以允许同性婚姻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涉及到我们国家家庭的根基,我们认为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而前首相岸田文雄在多个场合表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一个复杂且对社会有深远影响的议题,需要“极其慎重的探讨”。
由鉴于此,通过司法实践来推动日本婚姻平权成为一条可行的方式,也就有了同性伴侣发起集体诉讼的倡导。此举得到了法律界的支持,2019年7月25日,日本律师协会呼吁日本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称:“不能与同性结婚(同性婚姻)是严重的侵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法律界中同性婚姻的支持派认为,婚姻的“异性结合”特质并非宪法不可改变的核心,而是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应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同时社会观念的变化尤其是关于婚姻的功能和家庭形式的多样化,要求对婚姻制度进行重新解释。欧美多国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引入同性婚姻,对日本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同样的,法律界也有反对派表达观点,他们认为婚姻的定义若轻易通过社会动态的变化或宪法解释发生变迁,则可能破坏法律稳定性,并可能导致对现有婚姻制度本质的误解。作为一个大陆法系国家,日本对婚姻的定义源自于1922年魏玛德国宪法中关于婚姻的表述:“婚姻是家庭生活和民族维持、增长的基础,在宪法上受到特别保护,婚姻基于两性平等权。”反对派认为现行日本宪法第24条第1款的“婚姻”仅指异性之间的婚姻,且该条款中的“婚姻”概念源自历史性立法解释以及既有司法实践的共识。
案件经历2年的审理后,2021年3月17日,札幌地方法院在一审中最先作出裁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22年的6月和11月,大阪和东京地方法院也做出类似裁决,认定禁止同性结婚符合日本宪法规定。大阪地方法院在裁决文书中写道:在历史和传统上,人类一直存在男女共同生活并通过自然繁殖产生后代并传递给下一代的情况,这一婚姻制度的宗旨是从规定婚姻合法化的明治民法典继承到现行民法典,并经历社会上的历史传统地确立的,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因此,禁止同性结婚是合理的。
在札幌地方法院第一份裁决公布四天后,原告就开始了上诉流程,由此婚姻平权的司法实践进入到第二阶段。日本的司法体系分为地方-高等-最高共三级,在上诉中,高等法院开始进入“违宪审查流程”。
二战后,在盟军的推动下,日本开始建立起现代司法体系,审判机构独立运作于行政和立法体系之外。6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和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期间出现的数起违宪审查案件,成为了日本法治社会建立的基石。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女性在离婚后必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再婚,该制度来源于明治时期的法律。根据《日本民法》第733条的规定,女性在离婚后必须等待6个月才能再婚,而男性则没有类似的限制。其初衷是为了明确孩子的父亲身份,根据当时的《民法》规定,如果孩子在女性离婚后300天内出生,则被视为前夫的孩子;如果在再婚后200天内出生,则视为现任丈夫的孩子。2015年,有女性发起诉讼,认定《民法》中限制女性再婚的条款违宪了宪法中男女平等的条款,最高法院裁定民法中对女性再婚的限制条款“过于严格”,属于违宪。该案促成了法律的修订,将女性再婚等待期缩短至100天。
在日本同性伴侣案件上诉的过程中的新闻发布会上,代理律师泽崎信仁 (Nobuhito Sawazaki) 表示:“我们希望将此视为整个性少数群体的问题,并赢得一项违宪的裁决。”日本《宪法》第14条:规定“所有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告方引用该条款主张,禁止同性婚姻属于对同性恋者的歧视,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
两条宪法条文在同一个事实面前出现解释争议,对札幌地方法院而言,双方是否生育子女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而婚姻是一个“保护伴侣本身的共同生活”的制度。大阪地方的观点明显比较保守,认为婚姻制度是为一男一女共同生活并繁衍后代的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原告律师认为大阪的论点“荒谬” ,因为有许多异性伴侣选择不能或主动不生育。在这一点上,东京地方法院的立场则更积极;它(异性婚姻)指出男性和女性生育和抚养孩子的事实,纯粹是社会公认的“是异性之间”这个概念的背景之一,但它不是婚姻制度的直接和唯一目的。
东京地方法院认为,日本《宪法》第24条使用了“两性”以及“丈夫”、“妻子”的字眼,显然只针对异性婚姻,这与札幌和大阪的裁决相似。然而东京方面更进一步表示,围绕婚姻和家庭的社会价值观是“可变的”,虽然他们不能断定目前在日本已经承认同性婚姻的社会舆论,但他们不排除未来存在这种可能性。
这些律师代表的倡议团体“日本全民婚姻”(Marriage for All Japan)意识到法院与立法机构之间的呼应,并据此制定了他们的协商战略。
2024年3月14日,札幌高等法院驳回原告上诉,驳回赔偿请求,但作出如下裁决:规定只能是异性婚姻而不允许同性婚姻,这违反了日本《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2024年10月30日,东京高等法院做出裁定,日本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做法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导致民众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视性对待。判决还指出,即使没有自然生育的可能性,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也适用同样的法律。
当前,日本关于同性婚姻的学术争论更多集中在宪法第24条的解释上,而未能形成对婚姻制度本质和核心特质的深入探讨,这导致了支持与反对观点缺乏明确的对话基础。究其根源,一是日本的家庭文化背景,仍把婚姻视作延续家庭血脉和责任的核心制度。同性婚姻可能被视为挑战这种传统文化结构,在已有的裁决中,基层法官无不秉持这一立场。二是日本的司法系统和立法过程对社会变革的响应较为缓慢,多数日本政治领导人对同性婚姻持谨慎甚至保守态度,认为这是一个“影响社会结构的重大问题”,缺乏推动婚姻平权的意愿。
在东京高等法院公布裁决结果后不久,倡导团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原告之一小川洋子说:“虽然东京高等法院的裁决相当深入,但我觉得现行宪法已经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互相称呼对方为配偶。我希望最高法院能做出一项裁决,帮助我们创建一个人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生活的社会,”
2024年11月8日,东京案原告不服高等法院的判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并请求受理上诉。这是一系列诉讼中的第一次上诉,该案目前将由最高法院审理,一旦裁决公布,将会对日本婚姻平权产生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