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显示,高建公司在吊运作业中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现场作业人员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2月25日向高建公司送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3〕6号),高建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高建公司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这一处罚决定再次强调了在建设项目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重要性。对于施工单位来说,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社会责任。希望高建公司能够认真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