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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号,江西赣州警方通报一起11月17日的狗咬人事件。
在11月17日上午,一名陈姓母亲与3岁女儿在章贡区滨江公园游玩,结果遭到了四条没拴狗绳的大型犬围攻、撕咬近三分钟。妈妈全身共有10余处伤口,伤口最深处已见骨,手术进行4个多小时,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女儿被妈妈护在身下,情况稍好,其左胸侧面被咬下鸡蛋大小一块肉,身上有狗印和抓痕,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根据警方通报,他们已于事发当天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饲养员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狗主人钟某某、饲养员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
通报一出,全网一片哗然。
首先一点就让全国人民不解,案子发生在11月17日,为什么直到12月19日才发布通报呢?不是说当时就立案侦查了吗。
饲养员就在当场,找到狗,找到狗主人不是很简单的吗?为什么就这么难?
什么原因,大家心里都有数。
著名网络大V储殷就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真正让人震惊的是,过了一个月,网络舆情发酵了才处理。有句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很好奇这恶狗背后的主人得有多大势力。从来没有人与狗的矛盾,只有人与人的矛盾。这件事情,是非曲直清清楚楚,为什么处理的就这么难这么慢呢?四条大型犬就这么放纵,够得上危害公共安全了。”
储殷的很多观点都有争议,但是这一次,他的理论得到了全网的一致认同,或者说,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如果不是舆论发酵,这个案子是没人管的,如果不是狗主人有权势,这个案子早就解决了。
从来就没有人与狗的矛盾,有的,只是人和人的矛盾。
大家都清楚,一般人家养一只宠物狗就是极限了,这个人竟然养了4只大型犬,还雇了专门的饲养员,肯定是大有来头的人物。
根据媒体爆料,犬只主人是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高楼村人,是当地一名工程老板,而这四条大型犬,就散养在滨江公园内的祠堂里,从来不拴绳。
敢情这么大一个对公共开放的公园,成了他们家的私人领地。
正因为狗主人有来头,所以事情一直拖着不解决。被咬母女救治费用就花了三万五,经过多次协调,狗主人才赔付三万二的医药费。并且这个狗主人从来不出面,都是让饲养员出面,让他道歉就更不可能了。
被咬母女的维权之路艰难无比。
陈女士丈夫曾先生就透露:“事发后维权困难,一些具有正义感的亲戚朋友将事情曝光,才有了现在这样的进展,否则可能不了了之。”
我们想问的是,在曝光之前的这一个月里,相关部门呢?警方呢?到底有没有人为人民群众出头?如果这件事情没有上热搜,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
储殷说狗主人够得上危害公共安全并不是一时激愤,北京的谭敏涛律师向九派新闻介绍,这个狗主人明知犬只具有极高的攻击性,仍未进行合理控制义务,放任危险,的确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时,狗主人和狗饲养员不约束不栓绳,放任恶犬伤人,且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时,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无论是危害公共安全,还是故意伤害,我们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当地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尽严的把事情处理掉,还大家一个信心。
并且关于江西,这些年有太多奇葩的负面新闻,让广大老百姓彻底失去信心,当地也应该拿出一些正能量的新闻出来,提振大家对于江西的信心。
我们当然尊重狗和爱狗人士的基本权利,但是请记住,人的权利高于一切,放任狗来伤害人,老百姓是不能答应的。
至于某些狗主人,仗着权势,就想在狗事上压人一头,为所欲为,老百姓同样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