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心医院,发生医疗事故遭行政处罚!

星辰大海守望者 2024-04-14 09:23:19

2024年3月12日,三级甲等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变更名称为资阳市中心医院。然而,2个星期后,该医院就曝出“发生医疗事故”,遭到行政处罚!

据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发布的《2024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披露,资阳市中心医院的违法事实为“发生医疗事故”,而立案时间,正是该医院变更名称的当天。

3月29日,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医院处以“警告”。

笔者注意到,尽管公示中并没有说明该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具体案例,不过,笔者查询到,在《裁判文书网》中,公开了一起关于该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8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涉及该医院的《民事判决书》。据案件号(2022)川2002民初2502号显示,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1日,原告因病在该医院治疗,术中出现左侧上下肢肌力0-1级。事故发生后,经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被告对陈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陈某某目前遗留左侧偏瘫肌力2级构成二级伤残。判决结果:被告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向原告赔偿损失136963元。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就在去年3月21日,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在发布的《2023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中,该医院由于存在“对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销毁处理”的违法事实,同样遭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0 阅读:0

星辰大海守望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