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做保安的朋友都知道,用人单位都有一定的门禁管理制度。主要是确保服务单位秩序井然,维护和保障所辖区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门禁管控要求,各地可能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中心意思是,外来访客及车辆,必须核实清楚来访事由,并登记身份信息。这一点,新员工入职后,通过老保安的传帮带,可能会很快上手。我走过几个物业单位,无论是招聘单位,还是老员工,都没有传授过这几个方面的常识,没有培训过紧急处理事件的减化程序,所有事情都是墨守成规。是粗心大意或是太常见?不过,新入职的保安朋友,还是有必要了解清楚的,避免将来工作中遇到这些情况,硬是要按单位规矩执行,给自已惹来麻烦,那就有点得不偿失。到底是哪几种情况,保安要无条件给放行呢?
第一种,遇到120救护车,拉着警报,风驰电挚般开来,要进入服务单位的大门,值守的保安员,赶紧手动起杆,并疏散通往大门口的车辆和行人,留出生命通道,让120顺畅通行。凡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120救护车是抢救生命的。服务单位内肯定有人受了重伤,或者是突发重疾才会呼叫120。每分每秒对于被抢救的人来说,都是黄金时间。如果大门上的保安一味按制度办事,耽误抢救时间,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前两天在网上真的看到一条信息,讲的是辽宁某个职业学院的保安,拦下了要进入学院的救护车,保安要求申报后才能进入。这不是扯犊子吗?人命关天,耽误一分钟,急救病人就多一份生命危险。此事曝光后,网上一片责备的声音,说保安没有经过培训,连这都不懂,不是个笑语吗?
第二种,如果服务单位有火情出现,消防救援车紧急来到大门口。这种情况,保安不但要配合迅速开门,还必须有专人保安引导消防救援车,到达火情地点,以便节省时间,争取宝贵的救援黄金时段。这一点可能绝大多数保安都能做到,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比如,今年九月南京某小区,一业主家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救援车迅速出动。当来到小区后,被门囗保安拦下,说需要向物业领导汇报。原因是小区路面正在翻新硬化,怕损坏路面。后经过协调,保安才放入消防车。幸运的是,失火业主家,经过紧急处理,火势已经扑灭,没有造成多大损失。此次事件后,保安被罚二百元,物业公司也受到重罚。所以人为延误消防车救援,视情节轻重很可能面临罚单,甚至刑事处罚。
第三种,公检法三个部门有公务,要进入服务单位的大门,保安尽量简化程序。如果遇到工作人员出示证件,或者公函,所乘车辆印有公检法,外加公务车字样。保安不用请示上级,不用登记信息,直接放行就好。穿便装,乘普通车辆,说是三部门工作人员,保安必须礼貌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外,还需向主管请示,主管做出决断后,方可放行。
第四种,一些工程抢险车,要进入服务单位进行抢险,比如水电气,这三项关系到民生问题,必须无条件放行。让居民的生活,迅速恢复正常。
我也是一名保安,只知道以上几个方面,如果遇到这些情况必须马上放行。保安朋友,你还有补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