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权力规范运行与公民权益保障意义重大。然而,个别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实施诈骗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民众利益与社会公信力。山西省晋煤集团临汾晋牛煤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科长王某飞,被指控借助职务之便骗取他人112.6万元财物,引发社会对权力监督、诚信体系及公民权益保护的关注与反思。。
事件回溯:精心编织的欺诈之网
2017年,经尧都区后掌村田书记介绍,杜先生结识了王某飞。王某飞自称煤矿项目经理,称与晋牛煤矿矿长石某星、书记李某国、生产矿长王某雷关系密切,能帮杜先生承接“2号煤开采工程”。杜先生满怀期待,就此踏入王某飞设下的陷阱。
自相识起,王某飞不断以“伺候好领导,工程自然到手”为由,诱导杜先生交付财物。2017至2018年间,王某飞多次索要顶级茗茶,价值累计达30万元,还指使杜先生购买阴成木礼品,花费4.6万元。期间王某飞频繁组织人员吃喝玩乐,杜先生为此支出30万元。为往返晋牛矿,杜先生驾车跑了12趟,高速费和油钱耗费6万元。王某飞还以工程为由,安排杜先生租下矿门口空地,花费3万元,又忽悠其在矿门口开饭店,致亏损23万元。2018年正月,王某飞让杜先生在晋牛煤矿领导办公楼下,将装有现金的3个黄色牛皮档案袋,每个4万元,分别送给矿长李某国、原矿长石某星、生产矿长王某雷。
证人证实,2018年农历正月14,其与杜先生、王某飞在临汾聚餐后,一同前往晋牛煤矿办公楼下,亲眼见杜先生将档案袋交给王某飞,王某飞拿袋走进办公楼,随后他们在车内等待约半小时后返回临汾市宾馆。证人还称,与杜先生多次送茶叶到临汾晋牛煤矿宿舍楼1楼房间及王某飞古交家中,多次接送王某飞往返古交与晋牛煤矿。据相关描述,矿长李某国多次参与王某飞组织的吃饭活动。李某国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频繁参与此类宴请,不仅反映出对企业管理人员监管不力,更在无形中助长了王某飞的不当行为,致使杜先生进一步陷入错误认知,最终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2021年6月,杜先生因吕梁煤矿事故被古交公安带走,王某飞借此继续行骗。杜先生妻子自述,杜先生被带走第5天,王某飞来到晋牛门口饭店,得知情况后埋怨杜先生妻子未早点告知。6月19日,王某飞让杜先生妻子中午在晋牛煤矿等他,一同前往古交托关系周旋此事,称找了公安局朋友,需20000元。杜先生妻子按指示,6月28日和29日在古交新世界酒店后面农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取现,6月29日王某飞在杜先生妻子暂住酒店拿走20000元现金。6月30日人未放出,王某飞以建党节维稳为由让杜先生妻子继续等待。7月2日,王某飞又称事情有变化,找了古交原司法局武局,武局与办案检察院法官马检认识,办此事需7到8万元,杜先生妻子表示最多能凑3-4万元。王某飞称先凑多少是多少,并表示已和武局、马检及相关人员吃饭讨论,对方答应先为杜先生办理取保候审。7月5日早上,王某飞接上杜先生妻子,带她到古交新世界酒店附近农业银行,杜先生妻子在自动柜员机取现20000元并在车里交给王某飞。此后,王某飞一直让杜先生妻子等待,却未兑现承诺,还编造杜先生能在7月20号开庭等虚假消息,最后甚至将古交检察院马检的电话发给杜先生妻子,让她自己联系。
求助无门:艰难曲折的维权征途
面对王某飞的欺诈,杜先生积极维权。他通过网络平台,如实披露与王某飞的交易经过及事实真相,强调所发布信息基于事实,且保留了视频、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有知情人员愿意出庭作证。
但王某飞却先发制人,于2025年1月22日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杜先生及受其委托在网络发布相关信息的王建伟列为被告,称自己与杜先生原本正常交往,杜先生经营失败后将责任归咎于他,便通过网络恶意诋毁其名誉。古交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8日立案,并向杜先生送达应诉通知书,2月13日,法院向杜先生发出传票,传唤其于2025年3月18日前往古交市镇城底法庭开庭。
杜先生在收到诉讼通知后,2025年2月26日提交民事答辩状,指出自己不存在对王某飞的侵权行为,王某飞起诉中要求删除的文章内容均为客观事实。3月14日,杜先生又提交民事反驳状,进一步驳斥王某飞的诉讼行为。
然而,在维权过程中,杜先生困难重重。据杜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记者口述,其已向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了纸质资料进行举报,也向当地纪委监委成功提交了举报信,但截至目前,并未按照规定时效收到回执。同时,该记者还透露,自己曾被公安网警约谈,要求删除相关文章。这一情况使得杜先生的维权之路愈发艰难。
法律依据:高悬的正义之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杜先生与王某飞的纠纷中,王某飞虚构能承揽工程的事实,以各种借口索要财物,构成欺诈,杜先生基于虚假承诺交付财物,并非真实意愿表达。
若王某飞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诈骗罪等相关条款。从现有证据看,王某飞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杜先生的财产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社会影响:全方位冲击社会秩序
王某飞的行为对社会造成多层面负面影响。经济上,杜先生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其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也破坏市场参与者对公平交易环境的信心,阻碍资本流动与经济活力,给当地营商环境带来冲击,使潜在投资者对该地投资环境产生顾虑。
社会信任层面,王某飞的行径破坏了民众对相关人员的信任,降低相关机构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力,影响社会信任生态,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社会省思:构筑坚实的法治防线
杜先生的遭遇反映出社会在权力监管、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不足。相关部门需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强化对相关人员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畅通群众维权渠道,提高监管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在遭受侵害时能及时得到救济。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目前,古交市人民法院已受理王某飞诉杜先生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社会期待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还杜先生公道,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也希望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类似事件的监管和处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