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撞倒男童后欲离开被拦下,双方各负其责,各打五十大板

小洋人爱八卦 2025-04-09 18:28:45

汽车撞到人直接就走这可行吗?按道理来说是不可行的,就算对方全责也得需要等待交警认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才不用叫交警。一般人错误大一些,但是被汽车撞到了,汽车也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看到一女子骑电动车撞倒男童后想要离开被众人拦下。不知道还以为这女子撞了人就想跑呢。

事情发生在 4 月 6 日下午 6 时左右,地点是山西太原的天朗美域小区三期 2 号楼附近。当时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在行驶过程中,不慎撞倒了一名正在奔跑玩耍的 5 岁男童。事故发生后,女子见孩子似乎没有特别严重的状况,便打算驾车离开现场。好在附近居民看到这一幕,立刻将其拦下,并迅速告知了正在不远处买东西的男童奶奶。男童奶奶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马上联系了社区求助。

属地天朗美域社区网格员郭志琴迅速赶到现场。然而涉事女子却坚称是孩子自己乱跑撞上车的,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面对这种情况,郭志琴没有慌乱,她当即拨打了 110 和 122。随后交警和民警赶到现场,为了还原事故真相,他们协调物业调取了监控。监控回放画面清晰地显示,男童在楼前空地上奔跑时,女子由于骑行中观察不足,与男童发生了碰撞。但面对这一证据,女子还是觉得委屈,辩解称孩子突然窜出来,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

经过交警、民警与网格员结合《民法典》进行分析,最终做出了责任划分。在这起事故中,女子驾驶电动车存在车速快、观察不周、未及时避让等过错,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男孩受伤,所以女子理应承担责任。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监护不力,也存在一定过错。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肇事女子最终表示理解并配合,随后与孩子奶奶共同带男童前往附近医院检查治疗。

从责任事故划分来说属于比较公道,有时候就算判骑车女子全责也是时有发生的,毕竟车碰到人,人肯定是容易出问题,容易受伤。

当然小区里面孩子瞎跑突然出现,导致刹不出住车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你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突然就跑起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次责任划分其实是比较合理的。《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起事件里,女子有过错,监护人也有疏忽,双方都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所以各担一半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

还好小区里面有监控画面,不然这骑车女士都说不清了,要是直接跑了,这大概率算逃逸了。逃逸那就责任要重一些了,就算有监控也很容易落口舌。

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驾驶者还是行人,都得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就拿小区来说,虽然不像大马路那样车流量大、车速快,但小区里人员复杂,尤其是有很多孩子在玩耍。骑车或者开车的人在小区里行驶时,一定要放慢速度,多留意周围的情况,特别是要注意那些奔跑玩耍的孩子,提前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对于这个事件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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