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路艰辛劳动者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雪与交通 2024-09-18 03:27:33
工伤赔偿路艰辛 劳动者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实名举报 我叫刁永照,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云山村人。身份证号:230904196906071118,电话:19545252401。现实名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岚峰煤矿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我哥哥刁永民工伤后,不但不及时进行伤残鉴定,让伤者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更枉顾人命,在伤者病情复发阶段,多次强行中断治疗,致使我哥哥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我哥哥刁永民,出生于1943年,1972年入职双鸭山市宝清县岚峰煤矿,是该煤矿的正式职工,1977年工伤,2005年退休,2010年死亡。 具体情况如下:1977年9月9日晚,我哥哥上零点班时,被一块500多斤的大石头砸中腰部,导致下肢瘫痪。事故发生后,岚峰煤矿一直没有主动给我哥做伤残鉴定,也没有依法给与工伤赔偿。那时我们还小,父亲又是文盲,等大点之后,我和我姐姐多次到宝清县劳动仲裁院要求立案,仲裁员却以超仲裁时效为由不予立案。于是我们又到法院,法院又以没有工伤认定为由不予立案。之后,在我及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时隔27年,也就是2004年才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一级伤残,但即便如此,哥哥依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 哥哥工伤后,岚峰煤矿为了少花钱,都是将哥哥送到地方医院进行治疗。由于伤情严重,当地医疗水平又有限,当地医院的医生护士多次建议把哥哥转到北京上海等大医院去治疗,但都被岚峰煤矿拒绝,不仅如此,在当地医院治疗期间,矿上还三天两头断缴住院费用,甚至在哥哥伤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强行办理出院手续,哥哥伤痛难忍、生不如死,病情逐渐恶化。 由于是高位截瘫,加之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家庭困难营养又跟不上,2009年10月,在家休养的哥哥因没有控制住感染源又感染成肺炎,被送至医院救治,住院128天,矿上嫌我哥住院太费钱便又派过来一名矿长,强行为我哥哥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将我哥哥拉到宝清县东关村,得不到救治的哥哥于当晚3点多死亡。 哥哥是原岚峰煤矿的正式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依照工伤赔偿标准,应该给付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死亡后,更应该给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者77年受伤,2010年死后伤者父亲健在)、丧葬费等。但现在,该矿连欠发我哥的37000元工资都不愿意给,更别说我照顾哥哥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了。 哥哥出事以后,为了照顾哥哥,我一直没有出去工作,家里经济负担很重,早已债台高筑,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不适,我家现在也只能依靠社会救助度日。工伤赔偿是国家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确保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和医疗救助。我哥在活着的时候,矿上枉顾人命舍不得花钱救治,死亡了还拒不履行义务,这不仅有失法律公平正义,更会让我一贫如洗的家庭雪山加霜。 多年来,我找过当地劳动仲裁院、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部门,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哥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但当我的案件终于在当地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岚峰煤矿的矿长却带着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找到我,软硬兼施,连哄带骗,承诺只要我撤诉就将我哥的工伤赔偿款结清。但没想到的是,我撤诉后,岚峰煤矿却背信弃义,耍起了“流氓”,至今没有兑现诺言。 在此,我恳请当地主管部门伸出援手,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督促岚峰煤矿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我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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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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