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详细信息如下:
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住建罚决字〔2024〕第01-17号
案件名称:关于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当事人: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985537P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9 00:00:0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六汪镇)崔戈庄项目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行政处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整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企业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山川路1860号,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81条、裁判文书139条、立案信息68条、开庭公告179条、法院公告7条。其大股东青岛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
来源:采风令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