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情境中的生物

无知的求道者 2022-05-12 21:00:17

有这样一个耳熟能详的幽默笑话大家估计听过:

有个人请客,四个客人有三个先来了,主人心里很焦急,就说:“该来的客人还不来?”一个敏感的客人听到了,心想:“该来的没来,那我是不是该来的啰?”便告辞地走了。

主人越发着急了,说:“怎么不该走的,反倒走了呢?”又一个客人一听,想:“走了的是不该走的,那我这没走得倒是该走了!”于是又走了。

主人大叫冤枉,急忙解释说:“我并不是叫他们走哇!”最后一位客人听了大为光火,说:“不是叫他们走,那就是叫我走啰。”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这是一个因无知而说错话,另外三方因过度主观臆断而发生的喜剧。这是值得庆幸的事。但是可悲的是,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又有多少因主观过度而上演的悲剧呢?

主观建构以客观情境为素材

法国哲学家萨特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人类是情境中的生物。

由于情境充当我们学习的素材,进而塑造了我们行为举止的思维方式。就好像小孩子的言行之举模仿于家长一样。所以,情境塑造了我们,对于每个人的未来有着诸多的可能性。

为什么是诸多的可能性呢?因为情境杂乱无章。因为庞杂,所以塑造着不同的人物模型。

如果张三分别向李四和王五借了一万块钱,并约定一个星期之后还钱。可是一个星期之后,张三并没有按照约定还钱。

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如何评价张三这个人呢?

有人认为张三这个人不厚道,并没有按照约定还钱。

有人认为张三可能太忙,忘记了约定,并非不想还钱。

有人认为张三是不是遇到大麻烦了,比如住院,所以并没有按照约定联系我们。

有人认为张三肯定是前晚又喝大酒了,所以忘记了。

这就是情境的复杂性造就了不同的人复杂的内心世界。

总体来说,诸多的外部情境,陆陆续续地不断输入我们的大脑之中,然后根据不同的外部场景进行学习,形成一种固化的思维模式。

比如我们在电视中经常看到一句话:警察看谁都像贼,医生看谁都有病。

当然,这并不说警察和医生有妄想症,而是说他们在本职工作的认知要比其他人深很多,风吹草动,都会做出偏离客观的推断,有此遐想也是自然之事。而面对一无所知之人,即使绞尽脑汁给他讲解一个通俗易懂的逻辑,也会是一件异常煎熬的事情。

而依然不可否认的是,医生和警察的遐想确实也在主观之列。因为如果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病,最好是以体检为证据,否则,主观只是一种揣度,一种猜想。如果判断一个人是否是贼,也需要罗列出“作案”的证据才能作出证明。

人的主观是矛盾的温床

其实,咱们不妨为张三设定一个假定的答案,譬如张三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反之,张三是一个对朋友和家人非常负责的好男人。无论大事小事都放在心里的人。那么,从这个角度说,张三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

那么,张三为什么没有到期还钱呢?这个假定的答案就是:张三由于前晚和甲方结算了一笔钱,有了“无债一身轻”的快感,所以多喝了几杯。喝得不多,两斤而已。所以,前脚还念叨着喝完酒马上还钱,后脚就把还钱的事抛诸脑后了。

但是,不幸的是,借钱的人,却各有各的主观想法,有人把张三想成坏人的,有人却抱着理解的态度看待张三。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为什么每个人的主观会出现如此大的偏差呢?

大家有没有听过一个学术性的词语叫作“归纳法谬误”。

所谓的归纳法就是我们人类根据之前连续性的实践和经验,做一个归纳总结,然后根据总结作为日后的行为指导,形成一个人固有的思维。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归纳后的结果,只是自己通过理解总结出来的,并非全然客观的。

比如我们说到天鹅,总是以“白色”来形容。所以,我们中很大一部分人总是以“白天鹅”来诠释这种鸟类。但是,你所不知道的是,在亚洲和非洲的其他地区,也存在“黑”天鹅的存在。

在此要注意,我们一生当中所经历的事情,庞杂而无序,品类繁多,远远不止对“白天鹅”这种简单认知所能比拟的。所以,最终塑造出了各色各样的不同主观类型的人类。

比如一个生意人,经常会遇到由于朋友企业“经营不善”或“故意骗钱”而导致的欠账不还,所以他们惯性的推断出张三这个人“品性有问题”。

如果是一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也许会想“张三可能又遇到啥难事了”,从外部情境入手,抱着情有可原的态度对待,

所以,一个农民对一名生意人以无情来批判,只是以自己的主观角度来做推断。而一个生意人对农民做出“没心眼”的评判,也是相对于自己的生活体验而言的。因为双方生活环境的质朴程度有很大的差别。

因为对于农民,质朴是正常的,略有心眼是小概率事件。而对于生意人而言,钩心斗角是正常的,质朴只是小概率事件。

总体来说,我们同别人发生主观偏差或者主观矛盾的结果,其实都是纯主观的原因,是自身无法理解的结果。

中国有这样一句古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其实,分类的本质原因,多数是出于某一群体主观极度相似的结果。包括他们的认知,思维,道德层次,看待事物的角度,哪怕是负面的,也会因主观吻合而聚集。

所以,你会经常看到积极的人,经常会和另一个积极的人在一起而相互鼓励,甚至相互竞争。消极的人,会和另一个消极的人在一起而怨天尤人,批判一切。

可恨之人,可能有可怜的经历

2004年的“马加爵杀人事件”,不知道至今为止,被多少人所遗忘。但是,我想说的是,事件可以被粗略遗忘,但是其杀人背后的因果,我们应该时刻铭记于心。

自古都有“可怜之人自有可恨之处”,殊不知,可恨之人,也必然有其可怜的经历。

马加爵在学校备受侮辱,被朋友看不起,以至于最后做出行为过激的反应。

当时,在社会人群中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杀人者死,另一种是对其经历表示怜悯,觉得情有可原,应该量刑处理。

对于道德和法律的相互纠葛,局外人都会有不同的主观。这是必然的,因为法律和道德也在主观编纂之类。

但是,从马加爵的过激行为,我们不难发现,“杀人行为”又何尝不是“负面主观”累计之后爆发的结果。

那么,如果再向深处挖掘其“负面主观”根源的话,又何尝不是舍友以“看不起”“穷”等诸多负面主观日复一日累积而成的。

就好像制作炸药,一克一克的灌入容器,然后无意中引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的舍友以鄙视的态度看待马加爵,这样的行为“罪不至死”,所以有一部分大众做出“杀人者死”的决断。

但是,从主观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说,“引火自焚”却又显得一切负面主观细节的集成而造成的“蝼蚁决堤”又那么符合主观逻辑。

我们为什么不能主动拓展客观深度直达对方的内心,一探究竟,探索对方的“可怜之处”而施以援手,进而温柔相待呢?

懂得沟通情境,预防过度主观

在我们的生活以及工作中,我们很多的预判多数出自我们的大脑之中,形成了我们对待他人的偏见,或者叫作“归纳法谬误”,进而成为一切矛盾的“万恶之源”。自然而然主观推断为对方的“品质问题”。

其实,从某种程度来说是由于无知而犯错,批判者同样也是由于无知而妄加评判。

譬如幸福的婚姻常常把对方尖酸刻薄的言辞归结于外部因素而加以理解,宽容。

而不幸的婚姻常常把同样的言辞归结于彼此的“品性问题”。

前者会温柔以待,宽慰道:“亲爱的,今天是不是遇到烦心事了,有烦心事可以聊一聊,也许我能帮你解决”。

这是理解+帮助的“温柔以待”的升级版,又何来矛盾丛生的燎原之势。

而后者一旦被主观纳入“品性问题”,就不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自己和对方都难免被激起愤怒,一次次地相互轰炸,造成婚姻的断壁残垣。其实,双方都是“主观自私”的表现,都是照顾“自我感受”的“我执”行为。

雨果说过这样一句话:

心灵要懂得容纳对方的无知,因为人类的无知是客观存在的,换句话说,我们都是不完美的。所以,要学会宽容和理解和你一样不完美的对方。

我们不妨发现,与懂得“理解”的人相处,还是比较舒服的。不会将你禁锢在“非对即错”的牢笼中而疏远。

要做到这点我们一定要排期过度主观,使得客观情境展露于外,才能真正抛弃“人性自私”的一面。

在《生命与意识的省思》中有这样一句话,奉献给大家:

我们应该超越自我,不要去注意我执,不要把自已降到自私自利的层次。这个层次太狭隘,不足以让人达成圆满的心境。如果我们只关心自己,意识会停留在很低的层次,会有傲慢、嫉妒、美慕等种种情绪,使内心充满不好的负面能量。如果再加上自负的心态,积极追求名利、权势和别人的认同,那就多多少少成了现代所谓的“成功者”一—但这也是现今世界失衡的根源。焦虑不安的人,活在焦虑、暴力的世界里,充斥着痛苦和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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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求道者

简介:扩展认知,仿若拨开人生云雾,原来四处全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