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启动再审案例裁判规则: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依职权再审

房产小哥赵玉涛 2025-03-27 12:46:57

已生效裁判存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时,人民法院得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案例要旨】当已生效判决在基础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层面存在重大瑕疵,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时,即使当事人未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仍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此系司法权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体现。

【权威案例】案 号:(2022)最高法民监7号案 由:保证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再审审查申请人:秦皇岛首某板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杭州家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争议焦点】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案涉担保合同是否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审法院以合同签章认定担保效力,但未对签章真实性及关联证据矛盾进行实质性审查,导致事实认定存疑。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形式瑕疵存疑:案涉担保合同仅有公司公章而无经办人签字及签约日期,合同骑缝章与落款公章存在明显印鉴差异,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据体系矛盾:被申请人在关联案件中就同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取得时间作出矛盾陈述,直接影响证据关联性认定;审查标准偏差:原审法院未依《民法典》第490条对合同成立要件进行严格审查,亦未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之证据审查规则,导致法律适用失当。

【程序指引】依据《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05条第2款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及第213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民监7号民事裁定:一、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

【赵律师谏言】司法正义如同精密的天平,容不得毫厘偏差。本案再审程序的启动,不仅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刀刃向内"的司法勇气,更诠释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当公司印章在法庭上铿锵落下之时,我们期待那声音传递的不仅是契约的约束,更是法治文明对商事主体真实意思的虔诚守护。再审制度的价值,正在于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捍卫司法公信,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双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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