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审查要点(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汇编)

房产小哥赵玉涛 2025-04-22 12:46:36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审查要点(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汇编)一、申请条件的审查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10条审查要点:

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需证明对争议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或所有权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5291号裁判要旨:当事人无法提供宅基地合法使用权证明,与争议土地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不符合条件。明确争议对象与事实依据需指明争议相对方及具体争议事由案例:(2019)最高法行申12588号裁判要旨:申请人未指明争议对象,仅主张单方确权,不符合受理条件。主体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绑定案例:(2017)最高法行申6780号裁判要旨:城镇居民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主张宅基地使用权。二、处理机关的审查

法律依据:原《土地管理法》第16条审查要点:

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土地权属争议须先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案例:(2019)最高法行申6608号裁判要旨:未经政府处理直接起诉确权,程序违法。民事基础关系优先处理权属争议涉及民事法律关系时,应通过民事诉讼先行确权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6790号裁判要旨:土地登记背后的民事争议应另案解决,不得直接行政确权。三、案件范围的审查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14条排除情形:

侵权案件案例:(2019)最高法行申14472号裁判要旨:村委会强制收回宅基地属侵权纠纷,不属权属争议。已登记发证土地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8965号裁判要旨:土地登记后权属已明确,异议应通过更正登记或行政诉讼解决。例外情形登记文件无法明确权属时仍可申请确权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2009号裁判要旨:登记四至不清导致权属争议,行政机关应予受理。四、处理内容的审查

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3、9、19条审查要点:

证据规则争议双方负举证责任,需提供权属来源证明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6280号裁判要旨:行政机关未审查申请人宅基地审批文件,确权决定违法。处理原则尊重历史、考虑现状、有利稳定案例:(2019)最高法行申5100号裁判要旨:长期管理使用事实可作为确权依据。程序合法性需经调查、勘验、调解等程序案例:(2018)最高法行申2009号裁判要旨:未组织现场勘验的确权决定程序违法。五、特殊情形处理规则房地一体原则案例:(2020)最高法行申1125号裁判要旨:房屋转让包含宅基地使用权转移,不得主张“卖房不卖地”。非农户口确权条件案例:(2019)最高法行申5716号裁判要旨:非农户口居民需经集体证明且无异议方可确权。宅基地灭失处理案例:(2017)最高法行申6432号裁判要旨:房屋倒塌超2年未重建,集体可收回宅基地。六、实务指引权利主张路径权属争议→行政处理→行政诉讼民事争议→民事诉讼→依据裁判结果申请行政确权证据准备要点收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审批文件、历史地契)固定现状使用证据(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程序救济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应在30日内起诉行政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调取行政机关未采纳的证据

注:以上案例均引自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体适用需结合个案事实与地方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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