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怀疑医院有问题,怎么证明

行摄阿晁 2024-09-19 14:11:38
【医疗纠纷律师】:出了医疗事故,怀疑医院有问题,怎么证明

很多时候,一旦遇上医疗事故,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

有部分人,就觉得是自己的运气不好,就这样吧!有一部分人呢,维权意识很强,就想通过找出证据,来证明医院的问题。

那么,出了医疗事故,怀疑医院有问题,怎么证明呢?

在医疗纠纷讼中,患者和医疗机构都需要举证,但两者的证明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主要包括下面两点: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

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

这也就是每次大家来问阿超哥,阿超哥首先会问病历有没有封存的原因。再重申一遍:病历封存十分重要!出了医疗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2.作为被告,医疗机构同样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当然了,不管是医院方还是患方,要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自己没有过错。都不能只是口头上的抗辩,要有确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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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摄阿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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