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世事无常”,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成不变的,万事万物都是难以捉摸的。正如一句台词所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意外往往会在不经意间到来,从而酿成一桩悲剧。
2016年,湖南省怀化市某医院就曾发生一桩血案,某女子半裸惨死在医院的小公园的草丛内。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介入调查,通过一张身份证和一台苹果手机,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最终靠DNA比对成功破案,可凶手的身份却出人意料。
4月29日清晨7点,刚刚准备工作的鹤城分局就接到了报警电话,有一名环卫工人在打扫医院小公园时,发现了一具裸死女尸。警方得知后立刻赶赴现场,结果发现死者下半身赤裸,趴在草丛中,脖子上存在明显的掐痕。
警方对死者进行了尸检,结果却发现死者生前曾遭受侵犯,死于机械性窒息。为了破案,民警对死者的身份展开调查,结果却一无所获,当地居民也没有家人失踪报警的情况,以至于警方无法确定尸源。
就这样,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正当民警感觉束手无策时,一个意外的发现给了警方惊喜。经过搜查,民警在距离尸体200米左右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台苹果手机和一张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指向一名叫谢某的男子,这个谢某是否就是犯罪嫌疑人?
根据身份证信息显示,谢某是怀化市辰溪县人,就住在案发地点附近。为了确定谢某到底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决定对其进行DNA比对。民警提取了死者体内残留的男性DNA,然后对谢某实施抓捕。
根据民警的追踪调查,发现谢某经常在附近某网吧内上网。2016年4月30日晚7点左右,民警成功在鹤城区某网吧将谢某成功抓获,谢某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拒不承认,但警方提取了他的DNA,和死者体内残留的男性DNA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完全一致。
至此警方可以确定,谢某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这桩医院裸死女尸案,也随之告破。可令警方疑惑的是,谢某和死者并不认识,其真实身份也不是什么歹徒罪犯,而是一个普通工人,那么为什么他要对死者下此毒手?难道只是因为一时兴起?
面对铁证,谢某最终只能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从他的口中警方也得知了他作案的真正原因。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误会,谢某在丢失了手机和身份证后,误以为死者捡到了,并向其讨要,最终引发血案。
2016年4月28日夜晚,谢某在外和朋友喝了不少酒,回家时路过医院,想去医院上厕所。结果因为喝得太醉,上完厕所后直接躺在医院的地板上睡着了。谢某的身份证和一部苹果5S手机,也在上厕所的路上遗失。
等谢某醒来时,下意识掏出手机看时间。可他左找右找就是没有看到手机,连身份证也找不到。此时谢某认为有人偷偷拿走了自己的手机,于是他在医院内到处寻找。直到谢某在医院小公园里发现了正在散步的受害人,好巧不巧,受害人手中正拿着一部手机。
谢某走近一看,发现受害人手中拿着的正是苹果5S手机,和他遗失的手机一模一样。谢某当即认为,是受害人偷了自己的手机,于是上前讨要。可受害人却表示,这部手机是自己买的,并不是捡到的,也没有偷谢某的东西。
谢某见对方不仅不归还手机,还不肯承认自己的行为,于是怒不可遏,准备对受害人动手抢回手机。结果遭到了受害人的反抗,谢某在和受害人争执时,将其活活掐死。拿走受害人的手机之后,谢某并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对受害人的尸体产生了邪念。
在对受害人的尸体实施侵犯之后,谢某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就这样,死者的尸体被丢弃在了医院的小公园里,直到次日清晨被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发现并报警,警方这才成功破获了这起案件。
谢某的行为很显然已经构成了严重犯罪,虽然他最初是为了找回自己丢失的手机,可却误将受害者当成了偷手机的盗贼,并将其杀害对尸体实施侵犯。先后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除此之外,谢某还构成了侮辱尸体罪,法院很有可能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为一个误会,导致一个遇害一人落网,两个家庭也随之破灭,让人唏嘘不已。
如果在案发时,谢某能够仔细辨认手机,或许这桩悲剧就不会发生,他也不会害人害己,最终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