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哲学家培根曾说过:“猜疑之心犹如蝙蝠,它总是在黑暗中飞起,这种心情是迷陷人的,又是乱人心智的。”一个人如果常怀猜疑之心,不仅会让自己陷入迷惘,还会混淆敌人和朋友,从而对无辜的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北方农村就曾发生过一桩荒唐的“婆婆侵犯儿媳”案。因为怀疑儿媳出轨,婆婆假扮成男性试探儿媳,结果却酿成一桩悲剧,害得儿媳上吊自杀。这起案件背后,也衍生出了一个法律问题:女性侵犯女性是否也构成强奸罪?
1986年,刚刚结婚没多久的阿兰在家上吊自杀,悲剧发生后阿兰的娘家人找到其丈夫家中,要让阿兰的公公偿命。许多不明真相的村民纷纷围观,在听到阿兰的母亲痛斥亲家公顾某为“强奸犯”时,村民纷纷露出了饱含深意的笑容。
其实在农村,公公扒灰儿媳的事情并不罕见,可面对阿兰母亲的质问,顾某却大喊冤枉。他的确没有做出什么有悖伦理的事,更不可能对儿媳有非分之想。
眼看顾某还不承认,阿兰的母亲当即选择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阿兰在嫁给丈夫铁军后一直住在丈夫家中,可铁军经常外出打工,长期不在家里,阿兰只能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
案发前不久,阿兰正在床上休息,突然一个人影来到她床边,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脱她的衣服。阿兰大吃一惊,拼命挣扎反抗。因为是夜晚,所以阿兰并没有看清是谁,但她却认识对方穿着的衣服,赫然是公公顾某的衣服。
一时间阿兰将对方当成了公公顾某,惊慌失措之下咬伤了对方的左手。或许是见阿兰不肯顺从自己,对方干脆放弃了侵犯灰溜溜的离开。惊魂未定的阿兰,连忙收拾东西回了娘家。
回到娘家后,阿兰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可娘家人觉得这是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并没有报案。但阿兰却具有极强的自尊心,内心绝望的她竟然偷偷上吊自杀。直到阿兰去世后,父母才发现女儿上吊。
悲痛不已的父母,当即堵在顾某家门口质问,并声称是他企图侵犯阿兰,这才导致阿兰自杀。对于亲家公和亲家母的质问,顾某简直百口莫辩,他除了大喊冤枉之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
好在警方介入后得知,阿兰曾经咬伤犯人的左手,于是对顾某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顾某手上并没有伤口,顾某的朋友也证明,案发当天顾某在他家喝酒,一整晚都没有回家。至此顾某才排除嫌疑,可既然凶手不是顾某,又会是谁?
正当警方准备开始走访调查时,阿兰的婆婆徐芳站了出来,满脸通红的表示是她穿着丈夫的衣服干了这件事。对此在场所有人都表示震惊,为什么徐芳要做这种事,难道她有什么特殊爱好不成?
原来这一切都得从阿兰和丈夫铁军结婚开始说起,婚后夫妻俩感情很好,可铁军经常在外工作过,没时间陪妻子。而阿兰实在长得太漂亮,以至于婆婆徐芳对她很不放心,总是怀疑她做了对不起儿子的事。
在发现儿媳和丈夫顾某关系很好后,徐芳甚至开始怀疑两人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于是徐芳趁着丈夫不在家的机会,偷偷穿上了丈夫的衣服,准备假扮成丈夫试探试探儿媳。
1986年10月的某天,徐芳得知丈夫要去朋友家喝酒,晚上可能不回家。于是她偷偷穿上了丈夫的衣服,抹黑来到儿媳的房间。直接扑向儿媳,动手脱起了阿芳的衣服。
阿芳显然被吓了一跳,立刻开始反抗呼救,并趁机要了徐芳一口。徐芳见儿媳激烈反抗,在发现来人是“公公”后依旧拼死不从,这才彻底放心,离开了房间。
可徐芳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兴起的试探,竟然会害得阿兰丢了性命。或许她也没料到,看起来美艳动人风情万种的儿媳,竟然是一个如此贞烈的女人。只是悲剧已经发生,就算徐芳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只不过QJ罪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性,女性对女性实施侵犯不构成QJ罪。因此警方和法院都认为,徐芳并不构成QJ罪。但阿兰毕竟是因为徐芳的试探而自杀,徐芳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认为徐芳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发生在1986年,如果是发生在2015年之后,那么徐芳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等待她的将会是数罪并罚,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回顾这桩案例不难发现,悲剧的源头其实就是徐芳的无端猜忌。如果她能够对儿媳多一点信任,或许也就不会导致儿媳自杀、自己坐牢,更不会酿成这桩家庭伦理悲剧。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