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北京落户:中留服官方最新政策来袭!

我是皮卡四处逛 2024-08-11 15:44:38

今年2月份,留服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服务对象变化,主要调整为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

对于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通知强调,将遵循属地化管理和服务的原则,其落户服务将交由北京市相关部门主管

就在8月1日,留服中心官网发布《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

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及《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同时废止。

图源:中留服官网截图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新版办法吧!

落户办理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为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包括央企以及央企下属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在中央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等。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中央在京社会组织参照办理。

留学人员

在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学习的人员可以参照留学回国人员条件办理。在中国台湾地区学习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者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性质的研究工作。在国(境)外学习360天(含)以上。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到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年龄45周岁(含)以下。出国前与国内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回国后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有在用人单位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能够提供《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有何变化?

“在国(境)外学习360天(含)以上”,是指自首次出国学习至学业结束后首次回国,期间回国的天数不予计算。

本办法所称“学业结束”,是指在国外完成全部实质性学习任务,不以参加毕业典礼或领取毕业证书为准。

用人单位应符合如下要求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央在京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条件和规定。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具备有效的在京区级公共集体户口。有公开招聘留学回国人员的计划或者聘任结果。有落户专办员且具有在用人单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用人单位在年度核定需求内,确定落户留学回国人员人选后,留学回国人员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申请:

2024

用人单位应根据要求对留学回国人员条件资质进行审查,指导留学回国人员登录中国留学网服务大厅进行在线注册,完成实名及实人认证,正确填写申请信息,向用人单位提交在京就业落户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服务大厅审核留学回国人员个人申请,按要求完整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至中心。

中心审核材料。审核过程中如需补材料,将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或留学回国人员,材料须由专办员补充上传至系统。

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

审核通过后,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收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确认信息,并在确认信息无误的7个工作日内缴费。

缴费成功后,留学回国人员在线打印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和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等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生成7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专办员应持已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证照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护照等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审核通过后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图源:中留服官网截图

2 阅读:324
评论列表
  • 2024-08-12 00:05

    落户没啥鸟用,有钱去哪都是大爷

我是皮卡四处逛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