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广西贺州一男子喝喜酒回家路上死亡,男子家属:主家及同席人被赔42万元,法院:驳回

芒果阶梯 2025-01-06 14:46:05

喜宴本该是欢乐的场合,却为何演变成一场法律纠纷?在广西贺州,一场普通的乔迁之喜竟引发了一桩离奇的诉讼案。

一位参加喜宴的男子在回家路上不幸遇难,其家属随后向宴席主人和同桌宾客索赔42万元。这起案件的始末和最终判决,令人深思。

01案情回顾

2023年初,陈辉(化名)喜迁新居,在家中摆下流水席,招待亲朋好友和乡亲们。陈辉手持一次性纸杯,里面盛满美酒,挨桌向宾客敬酒致谢。他声音洪亮,满怀感激地说:"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来捧场,大家吃好喝好!"虽然自己还未入席,但陈辉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当日下午1时许,刚刚参加完酒席的徐三(化名)驾驶着自己的二轮摩托车踏上回家的路途。不料,他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徐三的突然离世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徐三的离去让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悲痛和迷茫之中。然而,悲伤很快转化为愤怒。

徐三的家属认为,作为宴席主办人的陈辉,以及同桌的宾客邓某、何某、蒋某,在与徐三共同饮酒后,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徐三在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身亡。

基于这一观点,徐三的家属以"未尽到对共同饮酒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人赔偿各项损失,总计高达42.7984万元。这一诉讼请求不仅让被告们感到震惊,也在当地引发了广泛讨论。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陈辉和其他三位被告感到既委屈又困惑。陈辉辩称,他只是向每桌宾客进行礼节性敬酒,并无劝酒、灌酒等行为。而且当天共摆了10桌,客人众多,实在无法关注到每位宾客的离开时间和状态。

同桌的邓某、何某、蒋某则表示,他们与徐三素不相识,只是被安排同桌就餐,对徐三的酒量和饮酒状况并不了解,更谈不上有义务送其回家。

02法律分析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法院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进行了审理。法院首先指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徐三家属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然而,由于徐三家属已与机动车一方达成赔偿协议,未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徐三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情形。

法院强调,作为成年人,徐三应当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基本规定,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根据现场证人证词,徐三离开时精神清醒,自行驾车,并不存在需要他人陪同照顾的情况。因此,法院认为不能要求陈辉对徐三离开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过高的注意和保障义务。

对于同桌宾客,法院指出,他们与徐三是随机安排同桌,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特殊关系,不能要求他们承担较高的注意和保障义务。更重要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同桌宾客对徐三实施了劝酒、灌酒等行为。

基于以上分析,法院最终判决:不能认定陈辉等人对徐三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徐三家属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03案件教训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许多网友认为,这种"讹诈"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关系,也助长了不良风气。案件教训深刻:成年人应对自身行为负责,不应滥用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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