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纠纷能让人丢了性命?7旬老人为了一点建筑垃圾与邻居争吵几句,竟然直挺挺倒地身亡!你敢相信吗?
这事儿发生在上海的一个村子里,争吵过后,老人家属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万元!这种邻里纠纷谁遇上谁倒霉,到底是谁的责任?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回顾2023年6月,上海某村,村委会应村民要求,强制拆除了张大爷和沈大妈家之间的一堵围墙。这堵墙是沈大妈家人几年前建的,现在村里要求全村统一规划,必须拆除。
沈大妈家迟迟不愿自行拆除,最后村委会只得找人强制拆了。拆除后,村委会组织张大爷和沈大妈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不得在原围墙位置的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或杂物,要保持区域清洁。
可协议墨迹未干,沈大妈就把拆墙的建筑垃圾堆在了两家之间的弄堂里!张大爷一看这情况,火冒三丈,当即指责沈大妈不守信用,还跑去村委会告了状。
沈大妈得知张大爷去告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事发当天,两人在村里偶遇,沈大妈指着张大爷破口大骂:"你这老头子,多管什么闲事!"张大爷哪里肯吃这亏,立马回怼:"明明签了协议,你当耳旁风啊?垃圾赶紧清走!"
就这样,两位老人在村道上吵得不可开交。吵着吵着,张大爷突然感到胸口发闷,喘不上气来。他不想再继续争吵,转身就往家走。谁知刚到家门口,张大爷就一头栽倒在地,家人赶紧送医院抢救,可终因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死亡。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张大爷家办丧事期间,沈大妈一家竟在家中高声播放音乐,跳舞嬉笑,还不断对着张家人嘲讽辱骂,说什么"活该死了"之类的难听话。
张大爷家人在悲痛之余,一纸诉状将沈大妈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0万元。张家人认为,是沈大妈违反协议引发争吵,导致张大爷情绪激动诱发心梗死亡,沈大妈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纠纷看似简单,实则涉及侵权责任认定的多个法律问题。
首先,张大爷与沈大妈的争吵是否构成侵权?证据显示,二人确实发生了激烈争吵,而争吵的根源是沈大妈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村委会证明了这一点,证实了沈大妈存在明显过错。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但张大爷自身也存在过错。明知自己曾做过冠脉搭桥手术并患有高血压,却没能控制情绪,与沈大妈激烈争吵。这种行为增加了自身健康风险。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至于争吵与张大爷心梗死亡的因果关系,法院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关联。沈大妈虽然不知道张大爷的心脏病史,但作为同龄人,理应知道老年人情绪激动容易引发健康问题,未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
更有甚者,沈大妈一家在张家办丧事期间的不当行为,给张家人造成了极大精神伤害,这种行为本身就构成侵权。
综合考量,法院最终判决:沈大妈及其家人承担5%的责任,需赔偿张大爷家属4万元损失,另需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及相应律师费。
警示启示这场悲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邻里之间为点小事就闹得不可开交,图啥呢?老年人更要格外注意情绪管理,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签订协议就要遵守,这是最基本的诚信。对方有过错,也不能靠吵架解决,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矛盾。你们觉得,如果遇到不讲理的邻居,除了村委调解,还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