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在以前并不多见,现在却开始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老祖宗用了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字,我们现在使用起来却要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用了别人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字体,然后被起诉、赔钱。
近日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份律师函,也是关于字体侵权的,意思就是我们公司某款产品包装上的字体是上海字魂网络科技公司创作的,享有其著作权,我司未经许可使用该字体,现在需要协商赔偿或起诉,同时特意附寄了一份他们起诉别的公司字体侵权,成功获赔贰万元的法院判决书。意思就是告诉我们,如果起诉,他们能赢。
保护知识产权本是好事,毕竟创作不易,但汉字是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老祖宗创造了字体都没向我们收费,现在字体换个造型就要收费,关键法院还支持,是否合理?
这种情况就像是一个人理了个头发,和理发前有一些变化,就不被承认是本人了,需要交费重新办理身份证明,否则合法的身份就不被承认。
退一步讲,就算他有著作权我也认了,那为什么在使用的时候没有任何提示,或者说直接弄成收费使用,用一次多少钱,如果我觉得贵就选择不使用,现在反而在使用后开始挑刺,这不就是明显的割韭菜吗?
又或者说我自己手写的字体和某字体公司的字体一样,是不是也不能使用?自己笔画是固定的,不像画画一样可以随意创作,他们申请了产权的字体以后就只能交费使用,那他们做字体造型的时候,有向字体创造者交费吗?如果没交费,那凭什么他们把字体换个马甲就要向别人收费?
如有类似遭遇的朋友,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可提供?还有知识产权局是否应该对这类行为予以制止,或者法院应不应该支持字体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