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却遭遇赡养困局|法律可以执行到钱,但执行不到亲情

房产律师王玉臣 2025-04-11 15:30:28

近日,北京的一则赡养纠纷判决引发热议:九旬李老太将五个子女诉至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和租房费用。法院判决子女共同承担费用后,小儿子仍拒不履行三万余元赡养义务。这个看似简单的法律案件,实则折射出传统赡养观念与现代法治的交织碰撞。

本案中有两个关键法律要件:一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经济赡养义务,二是判决生效后的强制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但法律文书背后更值得深思的是家庭关系的平衡艺术。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我接触过的一些案件中就存在“偏心”的情况,比如说:父母在抚养子女或分配财产时会下意识地偏爱某个子女,或者觉得某个子女需要多帮扶一些。当父母在财产分配时不能"一碗水端平",那么在赡养阶段则容易引发子女心理失衡。

因此,对于多子女家庭,父母首先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尝试建立"亲情账户"管理机制:将财产处置与赡养义务分账管理,在遗嘱公证时明确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与继承份额挂钩。就像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缴清税费,赡养义务的履行也应作为继承权益的"前置程序"。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担心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签订赠与协议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确保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或为自己找其他扶养人。

该案件中,法院最终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为老人讨回了公道,但冰冷的法律程序终究替代不了温暖的亲情。抚养费、赡养费都可以强制执行,但“亲情账户”需要全家人共同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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