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针对西安市民郝予安反映“工商银行违法违规办理银行账户问题”的举报,给出《陕西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郝予安,“该局在职责范围内受理所述举报事项部分内容,包括‘违规调用客户信息’的问题,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同时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这说明,郝予安反映的相关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信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后会给出进一步的明确答复。
不过,青锋注意到,郝予安反映“工商银行违法违规办理银行账户问题”,事实上相关法院已有定论。
据澎湃新闻报道,郝予安意外发现自己被西安工行太华北路支行批量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在2024年5月9日。此后,他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并获取相关情况后,将“工行西安太华北路支行上级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诉至西安未央区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涉事银行在为原告郝予安开立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一审判决“酌定由涉事银行支付郝予安经济损失5000元”。
根据法院审理并作出的判决,可以认为,作为银行,在当地社区收集近万名居民个人信息,批量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时,没有认真履行核验、“以适当方式提醒消费者是否同意”等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银行,为何没有履行自己本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呢?
大家都知道,但凡客户到银行办理业务,银行首先要求的就是让客户出具相关证件,甚至取款额达到一定程度还要事先告知银行,乃至到当地派出所备案,以及办理去世亲人存款提取业务时,还要出具父子关系、母女关系等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乃至公证书。
但西安这家银行怎么就不顾相关规定,可以不经当事人授权开通养老金账户,甚至还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或许正是某些银行双标,也就是对客户严格按照规矩办事,而对某些机构或单位却不顾相关规定开绿灯,才导致了一些不正常,乃至非法现象的发生。如某些农村干部收集村民身份证后在银行批量开立账户,利用村民账户挪用项目资金、扶贫款、补贴款等,给个别村干部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让个别村干部有机可乘,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综上可见,要杜绝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不论是个人还是银行等社会机构,都应该诚实守信,严格按规矩办事,方才能不给任何违法犯罪者有可乘之机。